东宁市公安局2015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公安局2015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10】37号)设置东宁县公安局,正科级规格,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部署全县公安工作,检查监督所属派出所贯彻执行情况。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具体指导和实施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和移送起诉;指导和实施对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

(四)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

(五)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六)负责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七)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农村治保组织和保安服务公司的工作。

(八)负责全市边防保卫工作和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公安对外活动。

(九)负责对外国人办理口岸签证工作。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一)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派出所的管理工作和执法活动。

(十二)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和口岸车辆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登记、转籍、过户、驾驶员登记、考试、审验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技项目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信息、装备设施服务;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十五)领导市内边防、消防警察部队。

(十六)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经济警察队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应用和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检查工作。

(十八)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预防伤害学生的恶性案件发生,确保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十九)负责矿区的治安管理和矿区的人口管理;查处发生在矿区的各类案件,打击非法盗采矿山资源和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行为。

(二十)负责汇总、分析、研判、处置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搅拌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公安机关设23个室队所。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东宁市公安局2015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东宁市公安局本级和一个所属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公安局2015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看守所

 

 

 

 

 

 

 

 

 

 

 

第二部分 2015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东宁市公安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08.36万元,全口径收入3135.3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7.77万元,收支结余425.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5.9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95.55万元)。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东宁市公安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08.36万元,全口径收入313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6.22万元,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增加541.22万元,原因是省厅拨付集中采购服装款、涨工资及招聘特警人员工资等、办案费用增加等。

东宁市公安局2015年公共决算总支出3217.7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107.08万元,占96.56%,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减少122.12万元,原因是2014年度有业务技术用房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0.69万元,占3.44%,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增加5.69万元,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

(二) 关于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表说明

东宁市公安局2015年度全口径收入3135.3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公共安全支出收入3024.65万元,占96.46%;住房保障收入110.69万元,占3.54%。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增加541.22万元,原因是省厅拨付集中采购服装款、工资增加及招聘特警人员工资等、办案费用增加等。

(三)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公安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08.36万元,全口径收入313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6.22万元,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比增加541.22万元,原因是省厅拨付集中采购服装款、工资增加及招聘特警人员工资等、办案费用增加等。

东宁市公安局2015年公共决算总支出3217.7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107.08万元,占96.56%,与2014年决算比减少122.22万元,2014年度支付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住房保障支出110.69万元,占3.44%,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比增加5.6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四)关于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东宁市公安局2015年公共决算总支出3217.7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107.08万元,占96.56%,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减少122.22万元,原因是2014年度支付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款;住房保障支出110.69万元,占3.44%,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增加5.69万元,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长。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公安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08.36万元,全口径收入3135.34万元,支出3217.77万元,收支结余425.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5.9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95.55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公安局2015年度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73.23万元,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比增加404.73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东宁市公安局2015年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是87.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2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1人,2015年预算5万元,2014年支出1.03万元,与2014年决算比减少4.8万元,因与俄警方警务合作减少;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21,人数140人,2015年预算1.83万元,因控制接待,2014年支出3.17万元,与2014年决算比减少1.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85.89万元,2015年预算基本持平,比2014年决算减少。我单位公车编制60个,实际数量60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与2015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档案局2015年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 基本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 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支出:反映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支出。

五、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东宁市公安局

  2016年9月9日

 


附件:
01-08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