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东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市招商引资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04]2号),东宁市招商引资局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策划、组织、筹备、参与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外联考察招商、接待来访招商、推介提供项目、设计洽谈签约、督办签约项目的落实。
   (二)代表市委、市政府监督、检查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编制全市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分解落实各单位招商引资任务;对市内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指导、跟踪督办、考核认定、兑现奖励政策。
  (三)负责市政府客商投资服务中心和客商投资投诉中心职能的落实工作,对不同项目分别采取“一站式”办公、领办、代办等灵活方式,为客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参与“两中心”单位的行风测评;负责“两中心”成员单位进驻人员的管理考核。
  (四)负责国有闲置资产的招商引资工作,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并负责外地在我市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和招商项目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项目库的开发建设工作,举办学习培训,组织协调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研究考察、开发论证、包装立项、策划宣传等。
  (六)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按照招商、安商、富商的工作要求,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服务,在项目引进期负责跟踪落实、在项目建设期负责协调服务、在项目生产期负责落实优惠政策和维权保护等方面服务。
  (七)负责协调促进我市与国内外友好城市的联络工作、加强投资信息交流,推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八)负责起草、修订、宣传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开展招商工作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市内外重大招商动态,提供推进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的建议。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设7个内设机构:行政办、招商办、考核办、项目办、综合办,客商投资服务中心、客商投资投诉中心。核定编制21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东宁市招商引资局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年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

 

 

2

 

 

 

……

……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全口径收入363.4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2015年度全口径收入312.4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相比增加了50.98万元,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工资上涨。2016年度支出363.40万元,2015年度支出320.58万元,相比增加了42.82万元,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工资上涨。收支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本年收入363.40万元, 2016年公共预算总收入136.78万元,相比2016年公共预算增加了226.62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和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增加。本年支出363.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全口径收入363.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4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26.62万元,原因是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增加;比2015年决算增加50.98万元,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工资上涨。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年公共决算总支出363.4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26.62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42.82万元,同比增长13.36%,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和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83万元,占59.6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7.11万元,占37.73%;住房保障支出9.46万元,占2.60%。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年度全口径收入363.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4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比2016年预算增加226.62万元,原因是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增加;比2015年决算增加50.98万元,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工资上涨。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83万元,占59.6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7.11万元,占37.73%;住房保障支出9.46万元,占2.60%。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年公共决算总支出363.4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26.62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42.82万元,同比增长13.36%,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和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83万元,占59.6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7.11万元,占37.73%;住房保障支出9.46万元,占2.6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全口径收入363.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4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26.62万元,原因是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增加;比2015年决算增加50.98万元,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工资上涨。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年公共决算总支出363.4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26.62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42.82万元,同比增长13.36%,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和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83万元,占59.6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7.11万元,占37.73%;住房保障支出9.46万元,占2.60%。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年公共决算总支出363.4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26.62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42.82万元,同比增长13.36%,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和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83万元,占59.6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7.11万元,占37.73%;住房保障支出9.46万元,占2.6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年公共决算基本支出139.22万元,比2016的预算增加6.64万元,与预算比增加4.77%;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13.20万元,与上处决算比下降8.6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04万元;公用费支出27.60万元,与上年比分别增加-51.08万元、14.55万元、12.79万元,与上年比分别增加-37.11%、138.7%、546.37%。原因是人员调出、有些费用列支项目调整补发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 0.10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0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03,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数0,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个,接待人次数 18人,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0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0万元,比2015年增加23.33万元,增长546.37%。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的增加和补发。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预算绩效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决算公开表样招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