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煤炭的法律法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护全市煤炭资源,促进和保护煤炭行业的发展;对全市的煤炭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
(二)对全市煤炭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驻矿安监员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和入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负责各煤矿作业规程的审批;研究拟定全市煤炭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新建煤矿和重大技改项目进行审查;掌握和分析全市煤炭工业发展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煤炭资源经济技术,提供技术服务;对全市煤炭生产发展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五)组织制定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分析、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问题。
(六)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东宁市煤炭局设九个部门:办公室、生产股、煤炭检斤收费站、安监站、瓦斯监控中心、培训中心、矿山救护队、监察一室、监察二室等九个部门。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是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决算公开表样 (2).xls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东宁市煤炭局2016年公共决算总收入1607.21万元,财政拨款1607.21万元。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44.74万元,全口径收入1607.2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支出2494.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4.7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13.21万元)。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112.13万元,全口径收入1607.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7.21万元,与2016年预算无增长变化,比2015年决算比减少674.3万元,原因是煤矿关闭井补偿金拨付于我局减少。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6年公共决算总支出2494.35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22.64万元,占85.96%,与2015年预算无增长变化,比2015年决算比增加922.34万元,原因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增加普调工资和津贴,及其煤矿关闭井补偿金;节能环保支出360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11.71万元,占0.04%,比同期增长1.77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汇缴公积金比率增长。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2016年度全口径收入1607.2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收入1595.50万元,占99%;住房保障收入11.71万元,占1%,与2016年预算无增长变化,与2015年决算比减少674.3万元,原因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增加普调工资和津贴,及其煤矿关闭井补偿金;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5年公共决算总支出1210.21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00.26万元,占99%,与2015年预算无增减变化,与2014年决算比增加981.61万元,原因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增加普调工资和津贴,及其煤矿关闭井补偿金;住房保障支出9.94万元,占1%,比上年增加0.68万元,原因在职人员工资汇缴公积金比率增长。
(四)关于财政拨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说明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112.13万元,全口径收入1607.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7.21万元,与2016年预算无增长变化,比2015年决算比减少674.3万元,原因是煤矿关闭井补偿金拨付于我局减少。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6年公共决算总支出2494.35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22.64万元,占85.96%,与2015年预算无增长变化,比2015年决算比增加922.34万元,原因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增加普调工资和津贴,及其煤矿关闭井补偿金;节能环保支出360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11.71万元,占0.04%,比同期增长1.77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汇缴公积金比率增长。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煤炭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131.89万元,全口径收入1607.21万元,支出2494.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4.7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13.21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煤炭局2016年度公共决算基本支出160.93万元,与2016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化,与2015年决算比减少1049.28万元,原因是煤矿关闭井补偿金减少。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收支。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 0.40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 0.40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长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长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无,人数0,与年初预算相比0,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无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 0辆,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无变化;公务接待费 0.4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个,接待人次数30人,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无原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22万元,比2015年减少21.0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专项减少。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各部门应按照如下格式做出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各部门应按照如下格式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