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和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精神,设置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部门,正科级规格,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机构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测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城乡规划的措施和城乡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办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技术指导以及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总体规划,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和报批工作;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公建、私建、临时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和规划审批与管理,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线、城市雕塑、户外广告设施、小品及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的规划审批与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招投标的规划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管理本县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设计、城市勘测、城市建设档案、城市规划的科学研究工作。

(八)承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城乡规划管理局设6个职能股(室):综合办公室、规划技术股(总工办)、规划管理审批股、规划监察股、乡建股、城市建设档案室。核定城乡规划管理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本级。部门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51.98万元,本年收入337.45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增加51.33万元,增加17.94%;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32.76万元,减少49.65%本年支出442.09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55.97万元,增加54.51%;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0.17万元,减少21.37%年末结转和结余47.3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7.12万元)。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51.98万元,本年收入337.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337.45万元,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51.33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332.76万元,原因是我部门2016年规划项目费减少,所以数据相差较大。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支出442.0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25.65万元,占96.3%,与2016年初预算比增加1139.53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120.17万元,原因是2016年我部门规划项目费减少。所以数据相差较大。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收入337.45万元,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51.33万元,与2015年决算比减少120.17万元。

其中本年收入中城乡社区支出中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财政拨款收入321.0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6.3%;住房保障财政拨款收入16.44万元,占5.1%,与2015年决算比减少120.17万元,原因是我部门2016年项目费减少数据相差较大。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支出合计为442.09万元(含城乡社区支出425.6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51万元,占71.14%;项目支出127.58万元(含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7.58万元)28.86%本年项目支出决算与2015年决算支出减少138.7万元,主要2016年规划项目费减少。本年基本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3.3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8.52万元,主要原因为调资影响。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越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37.4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1.98万元,本年支出442.0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25.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34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0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25.65万元,占96.3%;住房公积金支出16.44万元,占3.7%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250.4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4.06万元。在人员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8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02万元。本年人员经费较本年预算增加4.3万元,主要是工资上涨,所以支出增加。

公用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8.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66万元,本年公用经费较本年预算相比增加59.05万元,主要是我局规划法力度加大,执法经费增加。本年基本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3.3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8.52万元,主要原因为调资影响。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决算与本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230.0万元,主要是2016年无项目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0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数0,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数0人,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我单位无公务接待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06万元,比2015年减少20.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67.6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0辆,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六、城乡社区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七、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决算公开表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