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6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01】159号),设置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市委)为市委主管共青团方面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行使团市委和市委赋予的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的职责;负责市青联、市学联和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常务性工作;指导全市性青少年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

(二)承担市委、市政府等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三)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四)参与全市性有关青少年问题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

(五)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思想教育、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六)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七)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和青年人才;

(八)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和联络工作;

(九)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发展与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团市委内设2个机构:一、宣传、学校办公室岗位;二、组织、工农、统战岗位。编制4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市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0.02万元,全口径收入39.88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支出39.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3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32万元)。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2万元,全口径收入3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8万元,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4.98万元,增加14.27%,原因为职工工资收入增加;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4.01万元,增加54.16%,原因为职工工资收入、其他交通费用收入增加。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6年决算总支出39.58万元,结转结余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4万元,占96.11%,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4.68万元,增加14.03%,原因为职工工资支出增加;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8.11万元,增加27.10%,原因为职工工资支出增加、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54万元,占3.89%,与2016年预算比无变化,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0.16万元,增加11.59%,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继而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6年收入3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8万元,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4.98万元,增加14.27%,原因为职工工资收入增加;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4.01万元,增加54.16%,原因为职工工资收入、其他交通费用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38.04万元,占96.14%,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4.68万元,增加14.03%,原因为职工工资收入增加;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8.11万元,增加27.10%,原因为职工工资收入、其他交通费用收入增加;住房保障收入1.54万元,占3.86%,与2016年预算比无变化,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0.16万元,增加11.59%,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继而公积金收入增加。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6年支出39.5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增加8.26万元,增加26.37%,原因为职工工资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2.57万元,占57.02%,与2016年预算比减少2.98万元,减少11.66%,原因为职工工资支出增加、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与2015年决算比增加5.20万元,增加29.94%,原因为职工工资支出增加、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7.01万元,占42.98%,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1.70万元,增加11.1%,原因为印刷费支出增加,与2015年决算比增加3.07万元,增加22.02%,原因为印刷费支出增加。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9.88万元。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4.98万元,增加14.27%,原因为职工工资收入增加;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14.01万元,增加54.16%,原因为职工工资收入、其他交通费用收入增加。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9.58万元,结转结余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4万元,占96.11%,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4.68万元,增加14.03%,原因为职工工资支出增加;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8.11万元,增加27.10%,原因为职工工资支出增加、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54万元,占3.89%,与2016年预算比无变化,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0.16万元,增加11.59%,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继而公积金支出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2万元,本年收入39.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7万元,占57.02%,与2016年预算比减少2.98万元,减少11.66%,原因为职工工资支出增加、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与2015年决算比增加5.20万元,增加29.94%,原因为职工工资支出增加、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7.01万元,占42.98%,与2016年预算比增加1.70万元,增加11.10原因为印刷费支出增加,与2015年决算比增加3.07万元,增加22.02%,原因为印刷费支出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5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比减少2.83万元,减少16.77%,原因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列支在2016年预算里,与2015年决算比减少1.71万元,减少10.85%,原因为2015年的其他交通费列支在津贴补贴里,2016年列支在商品和服务支出里;商品和服务支出6.6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比增加3.64万元,122.97%,与2015年决算比增加6.40万元,原因为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0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数0,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变化,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原因为无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数0人,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原因为无公务接待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0万元,比2015年增加6.4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31日,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没有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共青团东宁市委员会2016年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群众团体事务: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本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附:共青团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