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四)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和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五)行使公安交通和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车辆除外)、占压破坏道路及道路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烧烤、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使用高音喇叭对外宣传招徕顾客等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城市公用事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公交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城区户外牌匾广告(包括其它户外悬挂物)设置、门窗改建、店面装修等管理审批收费工作。

   (十一)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与管理;为调控占道行为依法收缴占(挖)道路管理费;负责固体废弃物倾卸和占道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城区冬季清运冰雪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各建制镇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城管执法局设5个职能股(办):办公室、路政交通管理执法股、市容管理执法股、规划环保管理执法股、公用事业、绿化管理执法股。核定编制49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2016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第二部分 2016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7.35万元,本年收入449.19万元,本年支出453.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7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13万元)。

  •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7.35万元,本年收入44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449.19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比减少0.7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5416.16万元,原因是2016年我部门只有执法局一家单位进行决算数据公开,上年其余三家已经单独进行公开核算,所以数据相差较大。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支出453.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28.62万元,占94.4%,与2016年年初预算比增加4.1万元,增加1%,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5201.07万元,原因是2016年我部门只有执法局一家单位进行决算数据公开,上年其余三家已经单独进行公开核算,所以数据相差较大。

  •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收入449.19万元,与2016年预算比减少0.7万元,与2015年决算比减少5416.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中城乡社区支出中城管执法财政拨款收入424.0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4.4%;住房保障财政拨款收入25.19万元,占5.5%,与本年预算比几无变化,与2015年决算比减少,主要是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5201.07万元,原因是2016年我部门只有执法局一家单位进行决算数据公开,上年其余三家已经单独进行公开核算,所以数据相差较大。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支出合计为4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78万元(含:城乡社区支出366.5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5.19万元),占86.3%;项目支出62.02万元(含:城乡社区支出62.02万元),占13.7%。本年决算与本年预算相比项目支出减少34.6万元,主要是本年实际项目支出中垃圾处理场支出减少。本年决算与去年决算相比增加,主要是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5201.07万元,原因是2016年我部门只有执法局一家单位进行决算数据公开,上年其余三家已经单独进行公开核算,所以数据相差较大。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449.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35万元,本年支出453.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28.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74万元。本年决算收入及支出较本年预算相比无较大变化,较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较大,主要是2016年我部门只有执法局一家单位进行决算数据公开,上年其余三家已经单独进行公开核算,所以数据相差较大。

   2016城管局决算公开表样.xls(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78万元,项目支出62.02万元。基本支出中城管执法支出428.62万元,占94.4%;住房公积金支出25.19万元,占5.5%。本年支出较本年预算相比无较大变化。项目支出较本年预算减少34.6万元,主要是本年实际项目支出中垃圾处理场支出减少。本年决算与去年决算相比支出减少较大,主要是2016年我部门只有执法局一家单位进行决算数据公开,上年其余三家已经单独进行公开核算,所以数据相差较大。

  •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353.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8.01万元。在人员经费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310.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43.03万元。本年人员经费较本年预算增加13.6万元,主要是工资上涨,所以支出增加。在公用经费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7.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98万元,本年公用经费支出较本年预算相比增加25万元,主要是由于我局执法力度加大,执法经费增加。本年较2015年决算相比基本支出减少较大,主要是2016年我部门只有执法局一家单位进行决算数据公开,上年其余三家已经单独进行公开核算,所以数据相差较大。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因此无数据。本年决算与本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1638.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单位只有局本级一个单位进行填报,其余三个单位归属住建局和自行填报,所以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都减少较大。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4.12万元,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2.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数0人,与预算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比无变化,原因是我局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4台,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68万元,与年初预算比下降1.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9万元,原因是我局本年执法力度加大,公务执法车辆出行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公务接待批次1次,接待人数40人,与预算比无变化,与上年比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执法人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违建房屋进行拆迁,进行拆迁过程中产生误餐费,所以本年公务接待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东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43%。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16度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城管局2016年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六、城乡社区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七、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6城管局决算公开表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