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宁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我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接待费96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去年536万元总体减少39万元,下降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去年减少9万元下降12.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去年减少20万元,下降6%,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10万元,下降10.42%。

    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及省、我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的要求,市财政将继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市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市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