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水产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从水产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渠道,落实公开责任,有效提升了水产工作透明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突出抓好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渔业资源保护、渔民增收、党建工作、“五城同建”等信息公开等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责任落实。为加强对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分工,主要负责网上公开、局内政务公开、对外信息报送等事项,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的“三落实”。对做好水产系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公开内容上做到重点领域信息与一般政府信息兼顾,在公开方式上做到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并举,在公开途径上做到网上公开与其他公开结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二)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按照局政务公开的年度工作安排,突出抓好三个重点环节。一是抓好重点工作的公开。做好渔业养殖、渔业资源增殖、渔政管理等渔业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及时公开;二是在“五城同建”、“渔民创新创业”“两学一做”等市政府下达工作任务方面进行公开。三是抓好行政权力、办事流程、渔业法律法规方面信息公开。通过发布公告、告知,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丰富公开载体,切实把信息公开到位。一是规范办事大厅建设保公开,通过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限时办结”的运行方式,政务公开效果明显。二是借助各类载体公开。发挥部门网站、QQ工作平台、简报、宣传板等载体作用,拓宽公众参与和了解渠道,形成全方位的公开体系。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161123,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类信息3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3%,主要涉及行政执法、党组织建设、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渔业技术推广、水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本局没有从政府网站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收到电话咨询11次,全部回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工作中难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一是缺乏独立的网站,信息的发布全部依靠政府门户网站。二是目录归类编制不够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和完善,建立东宁水产信息网,争取将政府信息公开推向一个新台阶。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49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条数          0

         接受申请总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