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纪委监察厅网站】东宁:“三统二督一评议”提升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日期:2018-01-04  发布人:姜颜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028

    近年来,东宁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三转”要求,认真推行了“三统二督一评议”工作法,进一步统筹办案资源,规范案件管理,提升了执纪审查效果。

    “三统一”。加强问题线索的统一管理。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对信访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执纪监督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巡察、审计、执法、司法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台账,定期汇总核对,提出意见及时分办。加强惩治腐败的统一协调。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健全相关制度,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开好联系会,并协调落实好会议决定事项。加强执纪审查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使执纪审查工作在统一的步调下实施。加强审查力量的统一调配。建立执纪审查工作指挥、协调、配合一体化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对重大疑难问题线索实行统一调配,整合执纪审查力量,促进问题线索快速突破。

    “二督查”。加强对转送件督查。对上级纪委和领导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全程跟踪督办,随时掌握问题线索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对下转交基层办理的问题线索件,采取催办、协办、提办的方式加强督办,坚决防止线索流失、有案不查甚至利用线索谋取私利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执纪审查过程督查。凡转送给各承办室的问题线索件,案管室都要对其审查全过程进行督查。督查时,不仅要对履行审查程序,时限等进行监督,而且还对审查安全、纪律执行情况、金融查询、暂扣涉案款物等审查措施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执纪审查结果,经得起历史推敲成为铁案。  

    “一评议”。每年年终,对承办室执纪审查卷宗进行一次评议。由市纪委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评议小组,采取阅读案卷、约见承办人、集体“会诊”等方式,对当年各承办室和基层纪委执纪审查的重点审查件进行评议。通过评议达到了交流经验,提高审查人员执纪审查能力的目的,并使其成为执纪审查的铁军。(张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