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东宁市众好园食用菌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黑龙江省牡丹江东宁市众好园食用菌生产基地项目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9日

          0453-3668060

电子邮箱hbjspk666@163.com

通讯地址: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东宁市众好园食用菌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东宁众好园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

    :新建

单位法定代表人:李贵永

建设地点东宁市万鹿沟村

工程概况:新建养菌720万袋/年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设锅炉房1栋,二级养菌室1栋,一级养菌室1栋,生产车间1栋,料场一处,办公楼1栋,仓库1栋,食堂1栋,警卫室1间。新建1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

环评单位: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评价性质: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场区自建防渗化粪池,锅炉废水部分用于场区洒水降尘,其余排入场区自建防渗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搅拌粉尘和食堂油烟。锅炉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米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排放浓度要求。

3、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加减振垫,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炉渣、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及废聚乙烯弃菌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炉渣、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及废聚乙烯弃菌袋外卖处理。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营运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可以得到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对拟选建设地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