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福泉豆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腐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东宁市福泉豆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腐竹建设项目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8年1月23日—2018年2月7日

        0453-3668060

    电子邮箱hbjspk666@163.com

    通讯地址: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项目名称东宁市福泉豆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腐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宁市福泉豆制品有限公司

        :新建

    单位法定代表人 宗春香  13845386492

    建设地点东宁市东宁镇一街村砖厂东南侧

    工程概况项目租赁东宁市东宁镇一街村砖厂东南侧厂房及土地,项目占地面积24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2平方米。生产车间内新建一条年产500吨腐竹生产线。

    环评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评价性质: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用水。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定期清运至绥芬河。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以及食堂油烟。项目需新上一台4t/h生物质锅炉,锅炉配备一布袋除尘器,废气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需密闭,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脱油烟机处理后,通过油烟专用通道,经房顶的排气筒排入大气环境,排气筒高于所在或所附建筑物,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0mg/m3标准限值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界外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黄豆磨浆过滤分离出的豆渣、不合格大豆、锅炉灰渣和员工生活垃圾。豆渣收集后统一外卖做猪饲料;锅炉灰渣全部外卖给农户施肥;不合格大豆全部外卖做饲料;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营运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可以得到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对拟选建设地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