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宁市煤炭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煤炭行业工作,以推动政务公开促进东宁市煤炭行业科学发展为目标,通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强化监督等措施,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成员,明确1名信息员具体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60余条,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职能、行政职责、公示公告、业务动态、人事变动、财政类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从未进行收费。我局未收到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尽管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缺乏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我局将加强兼职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做到既不耽误本职工作,同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政务公开形式仍缺乏多样性,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局将通过网站、微博、新闻发布等新形式,更多、更及时的公开社会和企业关心的涉及煤炭产业相关信息,帮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我市煤炭行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