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宁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东宁市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1223日在东宁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人大二届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情况

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8403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6%,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收7371万元,增长9.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980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7.9%,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收5437万元,增长10%;上划收入完成2422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6.1%,为调整预算的100%

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结算补助收入完成160372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5358万元,置换债券4600万元。上年结余1495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6018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5.9%,为调整预算的161.4%,同比增支55133万元,增长26.9%。置换债券支出46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3348元。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加、减与中央、省的税收返还、结算补助、转移支付补助和专项上解后,当年全市总财力收支平衡。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税收收入完成38932万元,同比增收5915万元,增长17.9%。其中:增值税完成4233万元,同比增收1831万元,增长76.2%;改征增值税完成1602万元,同比增收541万元,增长51%;营业税完成142万元,同比减收2304万元,下降94.2%;企业所得税完成2537万元,同比减收1293万元,下降33.8%;个人所得税完成1050万元,同比减收285万元,下降21.3%;资源税完成1260万元,同比增收367万元,增长41.1%;城市维护税完成670万元,同比减收50万元,下降6.9%;房产税完成3420万元,同比减收2665万元,下降43.8%;印花税完成198万元,同比减收109万元,下降35.5%;土地使用税完成2160万元,同比增收1348万元,增长166%;土地增值税完成1800万元,同比减收182万元,下降9.2%;车船税完成324万元,同比减收232万元,下降41.7%;契税完成7398万元,同比增收4930万元,增长199.8%;耕地占用税完成10818万元,同比增收4459万元,增长70.1%;烟叶税完成1320万元,同比减收441万元,下降25.1%非税收入完成20874万元,同比减收478万元,下降2.2%。其中:专项收入完成710万元,同比减收219万元,下降23.6%;行政性收费完成1100万元,同比减收333万元,下降23.2%;罚没收入完成700万元,同比减收2224万元,下降76.1%;国有资源有偿收入完成18261万元,同比增收2680万元,增长17.2%;其他收入完成103万元,同比减收382万元,下降78.8%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10万元,同比增支2362万元,增长13.4%;公共安全支出6420万元,同比减支3309万元,下降34%;教育支出28670万元,同比减支11209万元,下降28.1%;科学技术支出350万元,同比增支21万元,增长6.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07万元,同比增支2730万元,增长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20万元,同比增支1043万元,增长4.6%;医疗卫生支出14410万元,同比增支1285万元,增长9.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1776万元,同比增支27742万元,增长115.4%;节能环保支出1001万元,同比减支1390万元,下降58.1%;农林水事务支出33240万元,同比减支4796万元,下降12.6%;交通运输支出39717万元,同比增支30245万元,增长319.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203万元,同比减支2500万元,下降43.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30万元,同比增支151万元,增长4.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541万元,同比增支2044万元,增长136.5%;保障性住房和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9817万元,同比增支9184万元,增长86.4%;其他支出5076万元,同比增支2145万元,增长73.2%

3.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15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1%,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收264万元,增长5.4%。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00万元,同比增收39万元,增长24.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2万元,同比增收31万元,增长281.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07万元,同比增收943万元,增长123.4%;彩票公益金收入343万元,同比减收7万元,下降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7万元,同比减收808万元,下降91.3%;车辆通行费收入2664万元,同比增收90万元,增长3.5%;污水处理费收入122万元,同比减收22万元,下降13.5%。政府性基金上级专项收入2493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14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07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6.8%,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支1522万元,下降15.8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万元,同比增支82万元,增长22.9%;城乡社区支出4553万元,同比减支1386万元,下降23.3%;交通运输支出2635万元,同比减支137万元,下降4.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万元,同比减支4万元,下降11.4%;商业服务支出10万元,同比增支10万元;其他支出410万元,同比减支4万元,下降1%

4.社保基金收支情况。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781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5.7 %,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中:保险费收入952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936万元,利息收入355万元。社保基金支出1598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3.5%,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5975万元;2017年结余1826万元。

5.政府债务情况。2016年市人大审议批准了市政府报送的《东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定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批准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3.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03亿元,专项债务0.44亿元。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45358.8万元,置换债券4600万元,政府债务限额待省人大批准后作相应调整。截至目前,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8.62亿元。

2017年政府债务支出内容:新增政府债券45358.8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6300万元、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560万元、国道丹阿公路吉林至东宁段20000万元、万鹿沟桥73.4万元、绥芬河大桥附属工程1127万元、东宁镇暖泉桥500万元、城市路网建设4876.5万元、中华路大修823.4万元、东宁城镇输水及供水工程1400万元、东宁市天眼工程建设项目674万元、江南河带状公园358万元、北岸护堤及广场建设2343.9万元、互贸区供暖改造1380.3万元、博物馆陈列布展1904.5万元、东宁市人民医院急诊急救中心项目1000万元、绥阳镇黑木耳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20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37.8万元。

今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置换债券资金4600万元,主要用于置换东宁镇给水改扩建一期工程、市政道路排水工程、市政道路罩面工程、通村公路等29项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

(二)2017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财政收入增长缓慢,收支平衡难度加大”不利局面,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这一核心目标,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基本预算支出保障水平,重点向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生态建设、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切实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1.严征细管,稳增长保平衡

面对宏观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等多重压力,财税部门牢固树立统筹意识,动员各种资源挖潜增收,努力化解财政收支矛盾。一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扎实推进税收共治,努力加快经济发展,进一步挖掘增收潜力,向管理要效益。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力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确保非税收入按预算进度及时收缴入库,非税收入完成20874万元。三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深入研究国家、省政策,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密切联系,准确把握资金项目重点支持方向,帮助相关部门和企业提前谋划项目,截至目前到位专项资金8.1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市财政收支压力。

2.注重实效,促改革防风险

坚持用创新的思路引领发展,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支付运行机制,规范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操作规程;进一步强化支出动态监控,累计办理“公务卡”2656张,报销金额56万元;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务和账务管理,为193家预算单位安装了统一的预算单位财务核算管理系统,并于10月份投入运行;顺利开展规范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完成48个部门165个单位部门财务报告试编工作。二是圆满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出台了《东宁市直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市210台参改车辆进行了重新审核,保留车辆167台,取消车辆43台,其中两辆成功拍卖,剩余流拍及手续不完整车辆待处理。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按时在政府门户网对政府、全市71家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开率达到100%;利用中国采购招标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东宁市政府门户网、财政局网页等平台,发布政府集中采购招、投标等公告公示150余条,发布各类工作动态50余条。四是严格财政投资评审。顺利完成了市医院急诊急救中心、东宁要塞群抢险加固、职业教育中心现代农艺培训中心、绥阳镇排水官网建设改造工、公租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万鹿沟山洪治理等预(结)算评审项目240项,审核资金4.8亿元,核减资金8200万元。五是高效运行阳光采购。完成公安局室内装修、万鹿沟山洪治理、一事一议及水库移民建设、城市路网工程、团结路综合改造工程、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桥梁建设等政府采购项目1008笔,采购金额2.25亿元,节约资金1028万元。

3.加强调控,兜底线保民生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向农村基层倾斜、向民生保障覆盖、向社会事业延伸。一是工资水平持续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全面提高,全年增支3350万元。其中:年初滚动增资359万元,公积金计提基数提高增资402万元,乡镇工作补贴增资820万元,遗属生活补贴提高标准增资63万元,发放班主任津贴补助195万元,退休增加养老金增资710万元,补发机关事业离退休去世人员抚恤金增资66万元,兑现职称增资50万元,新增人员增资686万。二是扶持三农持续增加。圆满完成“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393万元,补贴面积61.41万亩,补贴户数27280户;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225.31万元,惠及农民200户,补贴农机具201台;拨付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558.44万元;拨付国有林场改革资金934.49万元;拨付农业开发资金500万元,用于大肚川镇绿色蔬菜基地建设;拨付资金300余万元,用于各镇小河区域内河流道路险堤弱段水毁工程及灌渠修复、道路抢修。三是精准扶贫持续发力。拨付扶贫资金1262万元,用于贫困户贴息贷款保证金200万元,三岔口镇三岔口村民族体育场改造项目(二期)229万元,三岔口旅游产业基础设施项目127万元,浪洞沟村水稻育秧大棚建设、万宝湾村引水工程水毁项目49万元,庆财牧业发展养牛27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13万元,东宁镇北河沿新建黑木耳园区169万元。四是民生投入持续加大。发放油价补贴869万,134台农村客运、594台出租车以及部分公交车受益;拨付5551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城乡群众18万人;拨付1641万元,为2391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保障74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正常发放;拨付1717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复员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偿、在乡老复员军人补贴、死亡抚恤、伤残补助等抚恤安置资金;拨付2812万元,用于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7725名城乡困难群众及残疾人受益;投入1808万元,用于补充公立医院改革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经常性收支差额;投入1111万元,保障国家十二类四十五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各项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顺利开展;投入425万元,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及独生子女补助,支持免费婚检孕检等计划生育项目顺利开展;投入6914万元,用于棚户区征收改造。五是教育文化投入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投入255万元,用于转角楼幼儿园、绥阳新农社区幼儿园以及三岔口五大队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投入535万元,对全市多所学校进行维修改造;投入928万元,用于绥阳二小及太平川小学薄弱改造;投入564万元,用于职业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及试点县建设;投入504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设备购置;发放各类教育资助金228万元,2046名学生受益;投入677万元,支持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等文化事业发展、文化免费开放以及群众文体活动开展;投入1114万元,用于要塞抢险加固工程以及要塞文物布展等。六是基础设施投入持续增长。投入9679万元,用于国道丹阿公路绥阳镇过境段建设;投入1700万元,用于道河村土地治理;投入2000万元,用于农艺培训中心建设;投入870万元,用于绥阳镇排水工程建设;投入1920万元,用于团结路、幸福路等6条路面维修改造;投入1359万元,用于绥芬河北岸堤防工程建设;投入576万元,用于镇内自来水管网改造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投入300万元,用于城市供热管网改造;投入890万元,用于城镇绿化、亮化及美化;投入1750余万元,用于环卫设备购置、支付清雪费用等。

2017年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的有力支持,得益于全市各部门及财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税源结构不优。重点骨干企业数量少,稳定支柱型税源不多,税源基础较为薄弱;新开工企业带来的税收增量不明显,短期内难以对税收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仍然需要时间加大力度培植和涵养税源。二是财政支出压力大。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职级并行、乡镇工作补贴、公车改革等各项改革快速推进,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多;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精准扶贫等刚性投入连年增长,预算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全市经济发展对财政保障提出更高要求,政府公益性重点项目建设使财政资金调度捉襟见肘,收支矛盾日益加剧。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精神及市委二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开放兴市、产业强市、项目立市,持续建设实力、活力、进步、魅力、幸福新东宁,阔步践行“五个走在三省前列”目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东宁新篇章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18年全市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编制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留有余地,既要考虑增收因素,也要考虑减收因素,合理确定收入预算。二是严格落实新《预算法》,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做到公开透明。三是坚持预算统筹兼顾、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工资和民生,把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预算收入安排为:全口径财政收入安排88308万元,同比增长5.1%。其中:上划收入安排25508万元,同比增长5.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62800万元,同比增长5%;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结算补助收入安排10326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200万元。

预算支出安排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62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35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安排5500万元;教育支出安排28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安排25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80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安排120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231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安排6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1555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安排21584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安排300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安排3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3100万元;保障性住房和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安排10500万元;其他支出393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安排334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为: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5420万元,同比增长5.1%。上年结余安排10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72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4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安排376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安排2600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为:社保基金收入安排77902万元,同比增长437%,增长原因主要为2018年基金预算中包含201410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预计收入59639万元。社保基金支出安排76288万元,同比增长477%,增长原因是2017年基金预算中包含201410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预计支出59639万元。

三、2018年财政工作安排

(一)围绕“生财有道”促发展,打造实力财政

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运用财政政策和资金“杠杆”,推动黑木耳、绿色食品、跨境连锁加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大力培育电(微)商、“旅游+”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争取早日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完善产业引导政策,加大新产业、新技术、新能源项目扶持力度,培植后续财源。二是支持口岸经济发展壮大。落实各项招商经费和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各境外园区、物流园区功能,更好地发挥承载项目、吸纳投资、增加税收的作用。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把握中央和省投资重点,找准县域经济与国家政策的契合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谋划、筛选、申报工作,努力争取上级优惠政策支持,为我市经济发展筹集更多的资金。

(二)围绕“理财有章”抓改革,打造活力财政

一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增强政府预算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全面加强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工作,努力节约财政资金;积极稳妥做好财政资金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

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全面加强财政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1号令,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加强投融资平台监管,合理控制融资规模;科学制定乡镇财税管理体制,释放乡镇发展活力,提升乡(镇)、村两级理财水平。三是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和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化财政内部监督,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切实规范财经秩序;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及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

(三)围绕“聚财有方”增实力,打造魅力财政

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完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和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开展收入形势分析,保证收入均衡入库;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征收,着重强化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征收,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强化非税收入与基金收入征管,不断加强非税收入项目管理和票据规范使用,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完善产业引导政策,加大新产业、新技术、新能源项目扶持力度;大力支持商贸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三是做实做大融资平台。按照牡市金融强市部署,推进银企合作,发挥财政资金调控作用,依托我市已有投融资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有效破解城市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资金瓶颈。

(四)围绕“用财有效”抓落实,打造幸福财政

一是支持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改善。积极筹措争取资金,确保国有林场改革、耕地地力补贴落实到位;围绕“美化城市生活空间”,重点保障南宁街等棚户区征收、建国路等城市路网建设改造、健康街易涝点改造、万鹿沟防洪综合治理及老旧小区改造等资金需求。二是支持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努力筹资力争一中教学楼、第五小学等项目开工建设,全力支持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教学设施改造;围绕“健康东宁”建设,支持保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时拨付村卫生所、妇幼保建院、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等项目建设。三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平衡衔接逐步扩大低保、五保、三无人员和残疾人等特困群体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创新创业财政资金支持体系,充分整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助力、激发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城镇转移就业职工队伍创新创业活力。四是加大精准扶贫投入力度。根据全市脱贫攻坚规划及要求,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积极筹措贫困村道路、通讯设施、卫生及文化场所建设资金,加大贫困户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路径明,踏石留印砥砺行。做好2018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改作风提效率,务实担当,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壮大财政实力,增强发展后劲,攻坚克难,全力开启财政发展新征程,为奋力开创东宁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谱写现代化东宁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2018年东宁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

2018年东宁市举借债务情况说明.doc

2018年东宁市政府预算表.xls

2018年东宁市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