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封闭公告
为了东宁市城市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东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政府对东宁镇民益街片区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封闭。
一、封闭范围
东至黄松路,西至友谊路、从林街。征收宽度为设计中心线两侧20米,长度480米(详见规划范围图)。
二、停止办理事项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2、房屋分户;
3、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4、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三、封闭时间
自2018年3月19日起至2019年3月19日止。逾期自行终止封闭。
东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