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函[2002]53号文件规定和中共东宁县委十三届31次常委会会议精神,为适应中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的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该机构为主管开发区工作的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一、  主要职责

主要具有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协调、招商服务的职能:

(一)规划职能

1、负责组织制定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

2、负责编制开发区内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区规划;对企业的科学布局、配套设施、园林绿化和安全保卫等进行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的技术改造、污染治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设职能

1、负责开发区内各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项目年度基建计划、施工报建、工程招投标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2、负责开发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即一书两证)的报批工作;负责入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工作;

3、负责开发区内各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的初审和报批工作和工业园区内企业房地产的转让、出租、抵押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三)管理职能

1、制定开发区内各工业园区具体管理办法、优惠政策;制订各园区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监督开发区内各工业园区各项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绿化维护、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的综合管理;

3、负责管理和经营区内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确保其保值增值;负责管委会的财务管理;负责各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协调组织工业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各工业园区内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环保、竣工验收等环节实施监督和管理;

5、协助各工业园区内企业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各工业区的党务和工、青、妇工作。

(四)协调职能

1、协调规划、环保、国土资源、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和监督部门搞好园区内企业各类执法监督工作;

2、负责入区企业的各项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各工业园区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工作;协助房产管理部门管理区内房地产。

(五)招商服务职能

1、统一组织开发区内各工业园区的项目招商工作,以及项目招商策划筹备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招商会议;

2、负责组织与投资商的洽谈和协议的签订工作;

3、负责为入园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以及规划、土地、报建等手续;

4、负责接待来访客商,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客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为客商提供申办手续、开工建设、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领办、代办服务;

5、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市场、生产技术、新产品开发、企业管理等经济、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二、  内设机构

(一)规划建设招商管理岗位

1、负责制定开发区的发展与建设规划。

2、负责开发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初审工作。

3、负责拟定、落实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探讨、实践、改进招商方式,举办各类招商活动,搞好项目洽谈、签约等各环节的准备工作,引进项目、资金和人才,负责入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的审查和申报工作。

4、负责区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讯、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和领导工作。

(二)文字综合、后勤管理岗位

1、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及各工业园区的发展情况调查研究。

2、负责掌握开发区工作动态,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3、做好管委会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综合性文稿的撰写工作及上级部门呈报材料等综合工作。

5、负责记载开发区重大工作事项和各工业园区的对外宣传工作。

6、负责信息采集、上报和《开发区动态》的编辑工作。

7、负责日常接待和会务值班工作。

8、负责车辆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9、负责安全、信访等工作。

10、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会计岗位

1、负责上级拨付的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的管理。

2、负责管委会日常财务管理。

3、负责管理和经营区内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确保其增值保值。

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文秘、统计工作

1、负责现金管理工作

2、负责文秘、档案、信息及保密工作。

3、负责印鉴管理和文件登记、传阅工作。

4、负责文印室的规范化管理和文件打印工作。

5、负责传真件的收发工作。

6、负责入区项目的跟踪服务,协助办理各项手续。

7、负责区内企业推进情况和经营情况统计、汇兑、上报等工作。

8、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信息和经验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东宁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2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东宁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

 

 

 

第二部分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1,533.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7,616.24万元,原因是减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为1,533.7万元。

功能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45万元,占33.54%,比上年增加137.77万元,原因是将互市贸易区取暖费及电费纳入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万元,占0.78%,比上年增加11.89万元,原因是上年未纳入预算;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00万元,占65.2%,比上年减少17,765万元,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住房保障支出7.36万元,占0.48%,比上减少0.9万元,原因是人员调出。

经济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81.02万元,占11.8%,比上年增加13.71万元,原因是新增住房公积金;商品服务支出351.15万元,占22.9%,比上年增加146.76万元,原因是将互市贸易区取暖费及电费纳入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万元,占1%,比上年减少11.71万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记入工资福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占65.2%,比上年减少17,765万元,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1,5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45万元,占33.54%,比上年增加137.77万元,原因是将互市贸易区取暖费及电费纳入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万元,占0.78%,比上年增加11.89万元,原因是上年未纳入预算;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00万元,占65.2%,比上年减少17,765万元,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住房保障支出7.36万元,占0.48%,比上减少0.9万元,原因是人员调出。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为1,5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45万元,占33.54%,比上年增加137.77万元,原因是将互市贸易区取暖费及电费纳入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万元,占0.78%,比上年增加11.89万元,原因是上年未纳入预算;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00万元,占65.2%,比上年减少17,765万元,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住房保障支出7.36万元,占0.48%,比上减少0.9万元,原因是人员调出。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533.7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比上年减少17,616.24万元,原因是减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5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45万元,占33.54%,比上年增加137.77万元,原因是将互市贸易区取暖费及电费纳入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万元,占0.78%,比上年增加11.89万元,原因是上年未纳入预算;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00万元,占65.2%,比上年减少17,765万元,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住房保障支出7.36万元,占0.48%,比上减少0.9万元,原因是人员调出。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45万元,占33.54%,比上年增加137.77万元,原因是将互市贸易区取暖费及电费纳入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万元,占0.78%,比上年增加11.89万元,原因是上年未纳入预算;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00万元,占65.2%,比上年减少17,765万元,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住房保障支出7.36万元,占0.48%,比上减少0.9万元,原因是人员调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说明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3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02万元,占11.8%,比上年增加13.71万元,原因是新增住房公积金;商品服务支出351.15万元,占22.9%,比上年增加146.76万元,原因是将互市贸易区取暖费及电费纳入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万元,占1%,比上年减少11.71万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记入工资福利支出;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占65.2%,比上年减少17,765万元,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说明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33.7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81.02万元,占11.8%,比上年增加13.71万元,原因是新增住房公积金;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51.15万元,占22.9%,比上年增加146.76万元,原因是将互市贸易区取暖费及电费纳入预算;机关资本性支出(二)1,000万元,占65.2%,比上年减少17,765万元,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万元,占1%,比上年减少11.71万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记入工资福利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说明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表(政府经济科目)说明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为0.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0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06万元,共6项,其中:东宁经济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园区道路、供热、供电、基础管网)建设项目可研编制29万元;2018年东宁经济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园区道路、供热、供电、基础管网)建设项目可研报告评审26万元;东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可研编制18万元;东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可研报告评审6万元;对俄农业产业园一期工程可研编制21万元;对俄农业产业园一期工程可研报告评审6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国有资产1,684.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684.55万元、资产分布在(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主要实物资产房屋0万元、汽车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0万元、减少固定资产0万元。

十四、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说明

2018年我单位未申报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此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商贸事务:反映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支出。

九、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