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公安局关于集中整治交管部门“黑中介”的通告

日期:2018-04-24  发布人:东宁交警大队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464

东宁市公安局关于集中整治

交管部门“黑中介”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法机关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省市纪委关于集中整治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的部署和《牡丹江市公安局关于集中整治交管部门“黑中介”专项活动方案》的要求,东宁公安局决定开展交管部门集中整治 “黑中介”专项活动。

整治工作重点:一是重点场所:车管所、各类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驾驶人考试场、二手汽车交易市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暂扣违法车辆的停车场以及场所周边的代办机构。二是重点人员:从事机动车登记、检验、驾驶人考试、驾驶证管理及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的民警、工作人员以及代办机构工作人员和经纪人。三是重点行为:民警及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中介人员提供便利或与中介人员相互勾结,办理其他违规违法事项的行为。

整治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隐患排查,夯实工作基础。要对照整治重点,围绕办事流程、环节、所需资料等,深入摸底调查,对车管所(车管、驾管、考试、检验等)、安检机构、考场、违法处理窗口、暂扣车辆停车场的民警及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出与“黑中介”来往勾结或有不当来往倾向的人和事,找出问题源头和症结关键,为外打内治打好坚实工作基础。二是加强协作配合,推动联合整治。纪检组织,警务督察、交警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必要时抽调辖区派出所、治安、刑侦、巡警等力量,组成打击治理“黑中介”专门队伍,对活跃在车管所周边的“黑中介”重拳出击,迅速清理周边环境。要加强暗查暗访,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和法律手段,发现和打击“黑中介”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查处其与内部人员勾结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车管所业务大厅、考试场、违法处理窗口、安检机构等场所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规办理业务的,启动嫌疑调查程序。组织民警重点加强对驾校、考试场、机动车检测站、保险超市、车管业务大厅和车管所周边等部位的巡逻执勤,并加强对案件的受理调查工作。要坚持打字当头,以打开路,决不手软,尽快处理一批,形成震慑,营造强大的整治声势,力争在短时间内见到明显成效。三是优化服务流程,完善管理机制。在整治“黑中介”过程中,要坚持边整边改边建,认真梳理现行便民利民措施,完善不足,推出新的便民利民举措,优化办事流程,做到业务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次讲明受理条件、一次讲清办事流程、一次办结手续齐全业务,严格执行“一窗式”业务受理,落实“当日办结”“限时办结”规定。完善业务大厅叫号服务系统,增加导办服务人员,通过向网上、基层分流交管业务、推行免费导办、一站式服务、预约办理、增加业务服务站点等方式,减少代办服务,最大限度挤压内部及中介代办人员寻租空间。四是加强教育管理,强化监督制约。要坚持整治“黑中介”与整顿队伍同步进行,强化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加强教育管理,一方面强化正面灌输和养成,结合作风整顿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进一步强化民警的宗旨意识、廉政意识,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一方面加强警示和提醒,运用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典型案例和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通过观看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增强民警的红线和底线意识,牢记贪腐之害,强化自我约束。要深入自查剖析,检查在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简化流程、工作效率、有无与“黑中介”联系勾结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主要领导对有反映的民警开展谈心、谈话、提醒,采取领导点、群众提、大家帮等形式,促进主动改。要强化整改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人防、物防、制度防、科技防等“四防”措施,强化监督制约,提升公开透明度,形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东宁市公安局整治交管部门“黑中介”举报电话:3673821

                                              2018年4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