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黑龙江牡丹江销售分公司东宁三岔口加油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国石油黑龙江牡丹江销售分公司东宁三岔口加油站改造项目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8424日—2018511

     话:0453-3668060

电子邮箱:hbjspk666@163.com

通讯地址: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黑龙江牡丹江销售分公司东宁三岔口加油站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黑龙江牡丹江销售分公司东宁三岔口加油站

    质:改扩建

单位法定代表人:乔春义 15045324789

建设地点:东宁市三岔口镇

工程概况:储罐区改造后占地面积118.80m2,更换为汽油双层储罐30m3×2,柴油双层储罐30m3×2。新建加油岛4个,新建4台自吸泵双枪加油机。站房、旱厕利旧,原有罩棚利旧粉刷。

环评单位: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

评价性质: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加设减振基础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汽车尾气、油罐大呼吸及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均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站区现有防渗旱厕。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油罐底泥,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机构或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在站内存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处理。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营运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可以得到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对拟选建设地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