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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2018-05-09
- 名称: 关于建立东宁市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 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文号:东政办发〔20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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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9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东宁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拟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政策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牡丹江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法律法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
(三)按照工作分工,对各部门分管突发性或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督办。
(四)建立有效的信息渠道,确保信息及时收集和传递。
(五)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六)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我市用工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原则上建筑工地每月1次,矿山、交通、水务等工程用工每年不低于2次,其他企业每年不低于1次。
(七)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王雪言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闫剑华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林晓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毛志国 市信访局局长
王殿武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殿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媛媛 市司法局局长
杜志刚 市水务局局长
郭双宁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
管成刚 市住建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林晓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郭双宁兼任。根据推进企业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需要,经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欠薪案件及其他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度,严肃责任追究。
市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94号)文件精神,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源头性案件的移交工作。协调部署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会同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纠正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协同市人社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对人社部门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的接收立案和侦破等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已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财政局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做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牵头协调处理本领域内因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及工程质量、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造成的源头性欠薪案件。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司法局负责支持、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追讨欠薪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配合人社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对于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条件和范围的还款协议(债权文书),经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同意后,申请人提出公证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可由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赋予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交通运输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规范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秩序,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牵头协调处理本领域内因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及工程质量、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造成的源头性欠薪案件。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水务局负责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做好水利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牵头协调处理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及工程质量、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造成的源头性欠薪案件。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信访局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事项的登记、交办,并协调推动相关单位妥善处理。加大信访信息通报力度,提高信访事项预防和处理的时效性。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如有工作需要,召集人可以委托副召集人临时召开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指导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深入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辑工作简报,分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交流。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