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文和省环境保护厅的有关要求,牡丹江市环保局已确定2018年牡丹江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201431号令)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18年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予以公布(其中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家,土壤重点排污单位1),分别是东宁滨河热电有限公司、东宁市污水处理厂、东宁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请相关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纳入名录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管,并认真遵照执行。   

 

东宁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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