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序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对象名称

案件简要情况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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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案

王鹏a

2018年6月6日王鹏驾驶吸污车(黑C89404)将车内的污水直接排入东宁市东宁镇东外环路天马公司道路西侧的灌区内。

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黑C89404吸污车予以扣押。扣押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18年6月6日起至2018年7月6日止);扣押期限不包括检测或者技术鉴定的时间。

东环查(扣)

字[2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