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6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6月26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6日-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3668060(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东宁市东宁镇三江路
    邮 编:157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宁道河加油站建设项目 东宁市道河镇道河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销售分公司 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2000.8㎡,站内设有埋地储油罐2座,其中汽油罐1座,容积30m3,柴油罐1座,单罐容积30m3。该站储油罐总容积为45m3,属于三级加油站。站内有2台加油机,汽油加油机1台,柴油加油机1台 (一)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车辆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泥浆废水经过沉淀澄清处理后,上清液回收利用,不外排,池内泥浆弃土定时挖出与建筑垃圾合并,运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渣土堆放场地妥善堆存处理。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限制作业时间,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废弃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弃油罐及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土石方,全部在厂区内及时就地消化;废料回收利用,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拟拆除原有储油罐,将油罐内油抽空并清理干净,清理后的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渣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直接处理,清理后的储油罐由废品回收站统一处理。
2 东宁东华加油站建设项目 东宁市东宁镇团结路北55-1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销售分公司 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约1104m2,埋地油罐区占地面积180m2,设置4个埋地油罐,其中30m3汽油罐2个、30m3车用柴油罐2个;加油区设置4座加油岛,4台加油机,罩棚投影占地面积250m2,为钢架结构,罩棚净高6.5m;辅助功能区设置有二层站房一座,站房建筑面积为103.787m2,采用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 (一)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车辆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泥浆废水经过沉淀澄清处理后,上清液回收利用,不外排,池内泥浆弃土定时挖出与建筑垃圾合并,运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渣土堆放场地妥善堆存处理。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限制作业时间,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废弃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弃油罐及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土石方,全部在厂区内及时就地消化;废料回收利用,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拟拆除原有储油罐,将油罐内油抽空并清理干净,清理后的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渣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直接处理,清理后的储油罐由废品回收站统一处理。
3 东宁金厂加油站建设项目 东宁市道河镇金厂西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销售分公司 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站内设有埋地储油罐3座,其中1台30m3的汽油储罐、1台50 m3柴油储罐、1台30 m3柴油储罐;2座加油岛,并设置2台加油机;投影面积128m2的螺栓球网架罩棚;建筑面积111.88m2的单层站房一座;非实体围墙120m;硬化地面约1360m2 (一)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车辆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泥浆废水经过沉淀澄清处理后,上清液回收利用,不外排,池内泥浆弃土定时挖出与建筑垃圾合并,运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渣土堆放场地妥善堆存处理。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限制作业时间,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废弃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弃油罐及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土石方,全部在厂区内及时就地消化;废料回收利用,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拟拆除原有储油罐,将油罐内油抽空并清理干净,清理后的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渣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直接处理,清理后的储油罐由废品回收站统一处理。
4 东宁龙华加油站建设项目 东宁市东宁镇建国路北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销售分公司 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非承重、整体防渗罐区154.26m2,1台50m3的汽油储罐和1台50m3柴油储罐;1台30m3的汽油储罐和1台30m3柴油储罐;4座加油岛,2台双枪双油品和2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汽油加油机带油气回收系统);投影面积234.9m2的螺栓球网架罩棚(净高6.2m);建筑面积173.74m2的单层站房一座及32m2的单层杂物库一座;高3.5m挡土墙60m;1600m2的硬化地面。 (一)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车辆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泥浆废水经过沉淀澄清处理后,上清液回收利用,不外排,池内泥浆弃土定时挖出与建筑垃圾合并,运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渣土堆放场地妥善堆存处理。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限制作业时间,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废弃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弃油罐及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土石方,全部在厂区内及时就地消化;废料回收利用,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拟拆除原有储油罐,将油罐内油抽空并清理干净,清理后的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渣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直接处理,清理后的储油罐由废品回收站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