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2018—2020年度计划开展脱贫攻坚培训实施方案

各党(工)委、党组,市委各部办委、群团,中省直相关单位:

现将《东宁市2018—2020年计划开展脱贫攻坚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东宁市委组织部        东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612


东宁市20182020度计划开展

      

        脱贫攻坚培训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意见》(中组发〔20186号)的通知要求,为有效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脱贫攻坚理论政策水平,培养造就一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任务,统筹全市扶贫培训资源,统筹抓好扶贫干部和群众培训,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全市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同步迈进全面小康社会。

二、培训目标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中心内容,全面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教育培训坚持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这个重中之重,加强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工作方法等培训,注重作风教育,帮助扶贫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培育优良作风。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市扶贫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内容,组织干部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干部担当作为等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思想方法、实践要求等,教育引导干部深刻认识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信心,明确方向,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学习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脱贫攻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取得的重大进展和贫困分布、贫困结构、攻坚重点等发生的重要变化,准确把握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基本原则、政策举措、重点工作等,准确把握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社保扶贫等政策措施,学懂弄通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工作方法和程序,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三)学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法。重点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问题”,实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第一书记)、脱贫成效等“六个精准”,实施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等“五个一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帮助干部掌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法,掌握扶贫工作新知识新技能,掌握开展群众工作的具体方法,学习交流各地区各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补齐脱贫攻坚能力短板。

(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教育。强化党的宗旨和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扶真贫、真扶贫,让贫困群众在脱贫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强化反“四风”教育,引导干部坚决克服和自觉抵制扶贫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开展扶贫领域正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干部见贤思齐、筑牢思想防线。针对扶贫任务重、干部压力大的实际,注意开展心理调试方面的培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三、培训方法

坚持分类分级,扎实开展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立足扶贫干部不同岗位职责设置不同培训内容,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类分级组织实施,实现扶贫干部全员培训、精准培训。

(一)党政领导干部。围绕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培养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等,加强对我市有关负责同志的培训。通过参加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及牡丹江市委组织部、牡丹江市扶贫办举办的专题培训班或以会代训形式,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我市分管负责同志的教育培训。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通过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或以会代训形式,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的教育培训。其中,组织3个贫困村分管负责同志每年参加1次专题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2名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党政正职到牡丹江市委党校参加示范培训。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其他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轮训。

(二)部门行业干部。围绕更好履行行业扶贫职责、运用行业资源推进脱贫攻坚等,加强对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其他部门扶贫干部的教育培训。市委组织部、扶贫办定期安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联络员参加专题培训。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2018年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进行培训。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其他部门要在2019年年底前把本部门本系统扶贫干部培训一遍。

(三)扶贫系统干部。围绕当好党委和政府参谋助手、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落实专项扶贫任务等,加强对我市扶贫部门及所属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市扶贫办每年组织镇、村两级扶贫系统干部轮训一次。

(四)帮扶干部。围绕掌握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运用精准帮扶方式方法、提高帮扶工作水平等,加强对定点驻村帮扶干部、有帮扶任务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与扶贫的社会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相关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和扶贫工作职责,每年组织参与扶贫的有关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相关负责人、帮扶的大中型企业相关负责人等培训。市扶贫办每年安排不少于60名帮扶干部特别是贫困村的帮扶干部参加示范培训。2019年年底前把帮扶干部培训一遍。

(五)贫困村干部。围绕提高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落实脱贫政策举措、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等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两委”成员、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的教育培训。市委组织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期驻村干部专题培训或以会代训,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1次轮训,每年年底前对全市3个贫困村所在镇、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培训。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每年至少组织1次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第一书记轮训,联合各镇党委统筹抓好贫困村“两委”成员、驻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致富带头人、实用人才等教育培训。搞好示范培训。

四、组织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统筹推进,加强检查指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扶贫干部教育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一)严格落实责任。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负责全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 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统筹组织实施。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抓好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市财政局要加大对扶贫干部教育培训支持力度,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并落实专项经费,确保经费安排适应扶贫干部培训需要。

(二)整合资源力量。党校要坚持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培训内容,纳入教学布局,开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培训课程和教材。要定期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要注重邀请脱贫攻坚工作一线特别是已经脱贫地区的干部为扶贫干部培训授课。各部门和行业系统的培训机构要发挥资源优势,积极服务扶贫干部教育培训。鼓励职教中心、农广校参与扶贫干部培训。

(三)注重培训实效。进一步丰富培训形式,多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体验教学等实战培训方式,让扶贫干部在战斗中学会战斗。注重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到发达地区和已经脱贫地区学习培训。注重利用黑龙江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平台载体,组织开展网上培训,注意运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开展学习培训。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培训规模、学制、方式、师资等,不搞“大呼隆”“一刀切”。加强统筹、科学安排,处理好工学矛盾,避免多头调训、重复培训、频繁参训。每名扶贫干部参加同类培训原则上一年内不超过2次,每次培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天,扶贫干部集中培训一般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

(四)坚持从严管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坚决防止借培训名义搞不正之风。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教育扶贫干部把学习培训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适时组织开展扶贫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