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日期:2018-08-13  发布人:朱萃芳  作者:太树柏  来源: 浏览量:1147


       8月13日,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敬国、副主任赵凤昌、李欣宏、王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黄书文,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闫剑华及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成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草案)的报告;东宁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通过了东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敬国在会上说,自中央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斗争的重要性,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及不间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要性,综合运用多种治理手段,齐抓共管,压实责任,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平安法治东宁作出新贡献。
       李敬国说,年初以来,各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四次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东宁现代化振兴发展为目标,克服诸多阻力和困难,在优化农业结构、城乡建设和发展民生事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抓项目的劲头永不放松,抓发展的信心毫不动摇,抓环境的力度绝不减弱”,鼓足干劲,再接再厉,促进东宁经济转型发展。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敬国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要特别关注扶贫、民生项目、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债券使用项目等方面的资金审计,明确审计整改责任和时间表,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财经委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要认真学习领会《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决策更加科学、依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