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财政局2017年12月12日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黑财指(农)【2018】27号304万元,于2018年1月10日全额拨付到中共东宁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因民族宗教事务局合并到中共东宁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我市财政局2017年12月21日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黑财指(农)【2018】28号459万元,于2018年1月10日全额拨付到东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3、我市财政局2018年1月2日收到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黑财指(农)【2018】67号181万元,于2018年1月10日全额拨付到东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依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农【2017】25号)文件进行管理和监督。
东宁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