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xgk201810154994 所属栏目 城乡规划 发布日期 2018-10-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机构分类 体裁分类 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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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法制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2018年度“法制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法治东宁”建设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机关及法治政府,按照《中共东宁市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打造“阳光规划”营造良好的规划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1.完善并落实依法决策机制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职责分工、程序要求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程序和手段,提高城乡规划行政决策质量。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健全公众参与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意见吸纳及反馈制度,健全并切实执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完善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认真执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充分发挥建设项目规委会、主任会及局长办公会层级决策机制作用,重大决策事项均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责任部门:办公室、审批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实质性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1.切实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签订服务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行政议、应诉及建设项目批前听证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及代理作用。

责任部门:法规室

完成时限:已完成

2.推进全局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服务。

责任部门:法规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强化诚信建设,新官必须理旧账

1、充分发挥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的作用,依法化解纠纷借助多种形式畅通百姓诉求渠道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处理职能范围内的相关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
    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认真做好上级交办案件及群众举报线索的办理工作,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

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1、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城乡规划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惩处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良好的城乡建设秩序。

责任部门:审批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有关工作对调整清单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责任部门:审批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禁执法辅助人员、聘用人员等无执法资格人员单独执法

1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责任部门:法规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持续推进。

2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

责任部门:法规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持续推进。

    3、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责任部门:法规室

完成时限:已完成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1进一步修改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

责任部门: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按照全市“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开展工作

    责任部门:监察室

完成时限:按照上级要求推进。

3、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合理确定存在问题领域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既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又要保证要的抽查覆盖面,确保监管效果。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检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责任部门:监察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持续推进。

4、落实《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相关文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展。

责任部门: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开展“企业评执法”活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责任部门: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柔性化执法。加强建设主体诚信建设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城乡建设秩序。
    责任部门:监察室、审批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责任部门: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做尊法守法得表率。

1.在出庭应诉工作中,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案件,向法院作出说明。

    责任部门:法规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认真承办应由市政府执行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

    责任部门:法规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再造工作流程

   1.开展行政权力取消下放梳理工作。

    责任部门:审批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责任部门:办公室、审批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持续推进。

)深化“四零”承诺服务创建,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1.深入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窗口进行自检自查,进一步梳理“四零”承诺服务,对岗位要求、工作标准进行再细化、再完善。

责任部门:审批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持续推进。

2.配套完善“四零”承诺服务设备设施。接待窗口要根据实际设置办事指示牌、标志牌、公示栏等便民设施,配备桌椅笔纸等便民服务用品,提供办事指南和相关表格、资料,设置群众满意度即时评价系统,对“四零”承诺服务情况即时作出评价。

    责任部门:办公室、审批室

完成时限:820日

3.再造流程,优化路径。本着便民原则,对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受理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并推行网上公开。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工作制度,依法分类确定办结时限和流程。

    责任部门:审批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戴牌上岗,实名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部门:审批室

完成时限:7月23日前

(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失信“黑名单”、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和联合信用惩戒制度,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

落实失信“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应用。

责任部门:法规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按照市委《2018年全市“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部署落实“法治建设年”活动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工作。

(二)找准问题,列出清单。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自查等方式,找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提出解决措施。

(三)认真整改,接受社会监督。对照问题清单,在 10月底前自查完成情况。对已经解决的问题,抓好巩固和提高;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倒排整改期限,如期兑现整改承诺。

(四)认真总结,按要求报告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相关任务完成情况和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

四、组织实施       

    各相关科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相关任务落实。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认真履行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认真推进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要自觉接受监督,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不履职、不践诺、不作为等问题,有诉必查,查实必处。及时纠正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实等问题,坚决查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行为,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