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局2018年10月26日收到2018年度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黑财指(际金)[2018]399号,于2018年11月5日全额拨付完毕,其中:拨付贫困户个人承担部分省级财政补贴资金东宁镇645元,三岔口镇171元,大肚川镇2360.1元,老黑山镇3042元,道河镇438元,绥阳镇607.2元;拨付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农业保险保费资金509936.7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根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黑发[2016]1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6]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东宁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