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

2018年9月10日

 

 

 

  

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东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市招商引资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04]2号),东宁市招商引资局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策划、组织、筹备、参与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外联考察招商、接待来访招商、推介提供项目、设计洽谈签约、督办签约项目的落实。

 (二)代表市委、市政府监督、检查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编制全市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分解落实各单位招商引资任务;对市内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指导、跟踪督办、考核认定、兑现奖励政策。

(三)负责市政府客商投资服务中心和客商投资投诉中心职能的落实工作,对不同项目分别采取“一站式”办公、领办、代办等灵活方式,为客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参与“两中心”单位的行风测评;负责“两中心”成员单位进驻人员的管理考核。

(四)负责国有闲置资产的招商引资工作,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并负责外地在我市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和招商项目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项目库的开发建设工作,举办学习培训,组织协调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研究考察、开发论证、包装立项、策划宣传等。

(六)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按照招商、安商、富商的工作要求,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服务,在项目引进期负责跟踪落实、在项目建设期负责协调服务、在项目生产期负责落实优惠政策和维权保护等方面服务。

(七)负责协调促进我市与国内外友好城市的联络工作、加强投资信息交流,推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八)负责起草、修订、宣传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开展招商工作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市内外重大招商动态,提供推进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的建议。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设7个内设机构:行政办、招商办、考核办、项目办、综合办,客商投资服务中心、客商投资投诉中心。核定编制21名。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本级1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7年度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招商引资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公开01表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62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5.3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本年支出62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8万元,项目支出500.0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6年相比,增加261.99万元,增加72.09 %,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基金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25.3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700.88万元,下降81.20%,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基金的调整。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5.3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700.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5表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3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70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18万元,占比为30.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6万元,占68.1%住房保障支出11.21万元,占1.8%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30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8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1%。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类费用的支出及招商引资外出次数的减少。。

  (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符合扶持政策的企业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3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7%。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列支项目的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6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3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1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8.44万元,占比为78.51%;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5.59万元,占比为12.43%。

1、工资福利支出98.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21万元、津贴补贴35.34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2.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4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5.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26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8表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增减变化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2016年减少0.07万元,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减少0.07万元,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0批次,18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2批次18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9万元,比2016 年减少12.01 万元,降低43.5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其他交通费用的补发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东宁市招商引资局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0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2017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和县级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价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总额的0%。

2、绩效自评价结果

自评价项目0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0万元。执行数合计0万元,完成预算的0%,绩效自评价平均得分0分。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招商引资2017年度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反映用于中小企业管理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利费等。

  十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

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

结转和结余

 

2018092610214557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