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7年度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东宁人民办事服务中心是县委、县政府转变行政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而设立的。原则上将我市所有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纳入大厅,引导银行、中介等配套机构进入,把中心打造成为集行政审批(含许可)、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产权流转、效能监察、信息公开六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办事服务中心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乡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三部分组成。主要职责:

(一)项目审批区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联合式审批,规范化运作”的运行模式。要求窗口办件严格按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上报件、联办件分类管理,按照简单事项直接办理、一般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特急事项特别办理的原则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并重大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实行重大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财政、住建、国土等部门组成,对工程招投标、土地(矿)权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进场集中交易。交易中心内设招投标交易大厅、开标室、电子评标室、专家接待室等,为交易主体、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管理监督条件。交易运行基本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做到评标与开标、评标专家与招投标人双重隔离,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现场交易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各项交易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阳光透明运行。

(三)城乡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主要承办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林权、集体股权转让等业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内设三办:综合办、效能办、信息办;进驻部门组建三中心一个服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乡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和公安综合服务大厅。三中心一个服务大厅由办事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另设财政监管办公室。核定编制控制数15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专职副主任1名,兼职副主任4名。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7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本级1个一级决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第二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9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6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9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68万元,项目支出24.6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7万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6年相比,增加29.3万元,增长18.05%,主要原因是保洁、食堂等人员数量增加及延时服务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91.6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68,9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做的专用设备购置项目支出业务预算未发生. 与2016年相比,增加29.3万元,增长18.05%,主要原因是保洁、食堂等人员数量增加及延时服务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6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68,9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做的专用设备购置项目支出业务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3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7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9万元,占比为97.66%;住房保障支出4.46万元,占比为2.3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56.23万元,支出决算为18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5%。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做的专用设备购置项目支出业务未发生

(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35万元,支出决算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3%,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6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0.95万元,占比为48.86%;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80.27万元,占比48.45为%。

(1) 、工资福利支出80.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99万元、津贴补贴16.6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6.0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18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80.27万元,主要包括:取暖费66.03万元维修(护)费14.24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7表)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原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7 万元,比2016 年增加52.76万元,增长191.78%。主要原因是:办事中心办公楼取暖费增加66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0 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 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台、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2017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和县级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价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总额的0%。

2、绩效自评价结果

单位自评价项目0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0万元。执行数合计0万元,完成预算的0%,绩效自评价平均得分0分。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商业服务等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备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1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7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