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8910

 

                

 

                

 

 

目录

   第一章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构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章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和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精神,设置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部门,正科级规格,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机构

   2、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测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城乡规划的措施和城乡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办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技术指导以及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总体规划,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和报批工作;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4、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公建、私建、临时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和规划审批与管理,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线、城市雕塑、户外广告设施、小品及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

   6、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的规划审批与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招投标的规划管理工作。

  7、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和协调工作。

  8、负责管理本县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设计、城市勘测、城市建设档案、城市规划的科学研究工作。

  9、承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城乡规划管理局设6个职能股(室):综合办公室、

规划技术股(总工办)、规划管理审批股、规划监察股、乡建股、城市建设档案室。核定城乡规划管理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第二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公开01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315.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2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28万元,本年支出34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21万元,项目支出52.06万元,上缴上及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23万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2016年相比,减少114.51万元,下降17.23%,原因是2017年主要是规划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4表)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49.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4.27万元,增长7.47 %,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较本年预算增长。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15.2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5表)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2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4.2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28.26万元,占比为93.98%;住房保障支出21.01万元,占比为6%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款)年初预算为320.54万元,支出决算为32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划项目费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9.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5.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6表)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2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7.2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 180.85万元,占比为60.8%,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30.41万元,占比为10.23%

1)工资福利支出18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93万元、津贴补贴、67.3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3.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88万元。

   2) 按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万元、印刷费0.42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16万元、邮电费0.26万元、取暖费2.39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7万元、维修(护)费0.95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15万元、其他交通费20.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8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6表)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7表)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部门没有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增减变化。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2016年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部门没有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部门没有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部门没有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部门没有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部门没有此项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9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31.27万元,降低48.81%。主要原因是项目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度部门 预算项目和县级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价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站部门预算项目总额的0%

   2、绩效字评价结果

   本部门自评价项目0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为0万元。执行数合计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7年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

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余和结转。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余和结转,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未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放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经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费用。

     八、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九、城乡社区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十、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构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招待、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由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构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有”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组成部分。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放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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