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9月10月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章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东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东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16〕19号}文件精神,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隶属市政府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40人,将接待办职能由市政府办公室划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职责任务:

(一)根据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要求,研究拟定市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划、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公共设施、生活服务、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事业经费支出和公共部分国有资产管理。

(四)负责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房产管理,研究拟定市直机关房产管理的规定、制度并监督执行,统一编制制定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房产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其它省市副厅级以上干部及国内重要企业财团、知名人士,配合有关部门安排接待外国官方团组、重要外宾、港澳台知名人士;负责市党政代表团及重要经贸考察团出访国内各城市的后勤保障工作。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六)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接待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市在我市召开的会议和我市召开的重要会议。

(七)负责市级机关班子副处级以上领导同志的办公活动服务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四大班子综合性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

(九)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并做好宣传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的党建、干部人事劳资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领

导交办的其它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东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立6个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安全保卫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办公室、接待办公室、公共节能办公室。核定编制40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二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209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6.8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97万元。本年支出207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92万元,项目支出1456.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09万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6年相比,增加545.47万元,增加35.16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公积金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122.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71.44万元,增长36.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公积金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1.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23.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7.7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2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1.81万元,占比为98.75%;住房保障支出25.91万元,占比为1.25%。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1528.2万元,支出决算为205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公积金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25.91万元,占总支出1.25%,比年初预算增加2.74万元,原因是公积金基数上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0.9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0.1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99.99万元,占比为80.5%;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72.88万元,占比为11.73%。

1、工资福利支出49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0.12万元、津贴补贴64.04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8.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3.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3.25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88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计120.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73万元,原因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化,完成预算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73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0.27万元,2016年增加8.27万元,原因为车辆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120万元,增加10万元,原因为车辆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减少1.73万元,原因为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20批次,30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88万元,比2016年减少6.61万元。减少0.9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6.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7.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7.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9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9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台、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0(套)。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17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和县级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价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总额的0%。

2、绩效自评价结果

我办自评价项目0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0万元。执行数合计0万元,完成预算的0%,绩效自评价平均得分0分。

八、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注明:以上大类下的项级科目只要本部门决算涉及到就必须有名词解释,如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等)

四、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017机关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