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0日
目 录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章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东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11〕25号),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关具体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市城市建设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城建项目资金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三)负责道路、桥涵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和灯饰、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及全市风景名胜区有关管理工作;编制道路修复资金支出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和危房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城区及所辖村镇房产产权产籍管理和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维修基金的归集及使用管理。
(五)负责对全市房产交易、租赁、中介、典当、抵押、互换、评估、测绘等相关行业的规范管理;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房屋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及房地产估价专业资格审核。
(六)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设合同、建筑经济、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以及相关中介组织资质的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执法监察;管理房屋建筑室外的装饰装修;负责建筑市场准入管理;组织全县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七)制定全市建筑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和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工程抗震设计的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八)负责全市建筑经济管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及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实施工程造价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算。
(九)负责全市住宅建设(包括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公共租赁房等保障型住房建设),编制房屋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房地严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
(十)制定全市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标准;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
(十一)负责城市道路的挖掘和绿化树木砍伐的审批;编制道路修复资金支出计划并监督实施;对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进行监督和管理。
(十二)拟定全市人民防空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对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编制小城镇及农村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小城镇和农村村镇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联系全市建筑行业各协会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股、招投标管理股、乡建股、固定资产投资股,三供两治办公室,核定编制14名。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和所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3 |
东宁市排水管理中心 |
2 |
东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4 |
东宁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管理中心 |
5 |
东宁市园林管理中心 |
6 |
东宁市城镇建设管理中心 |
7 |
东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 |
… |
…… |
第二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公开01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929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88.4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10.4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865.6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本年支出1753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22万元,项目支出16850.7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628.51万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6年相比,增加3552.28万元,增加18.31 %,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和追加项目建设。
二、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公开04表)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950.2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8380.68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和追加项目建设。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94.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94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3.6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73.7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5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14.5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265.13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78.35万元,占比为1.07%;城乡社区支出4564.22万元,占比为27.14%;住房保障支出12071.96万元,占比为71.79%。
(1)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建设。
(2)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4478.36万元,支出决算为525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增加和追加项目建设。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6.0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71.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6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5.2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6.8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98.16万元,占比为59%;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37.52万元,占比为5%。
1、工资福利支出398.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0.62万元、津贴补贴126.09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0.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24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37.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8万元、印刷费0.65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1.12万元、邮电费0.88、取暖费3.63万元、差旅费1.99万元、维修费0.25万元、培训费0.5万元、专用燃料费5.07万元、劳务费4.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8表)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3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98.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78.48万元,占比为96%;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0.87万元,占比为4%。
(1)城乡社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8.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增加。
(2)资源勘探信息年初预算为10.95万元,支出决算为3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增加。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增减变化。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万元,比2016年增加1万元,原因为公务用车需运行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增加1万元,原因为公务用车需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5万元,比2016年减少9.57万元,减少51.1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单位经费支出,同时单位工作人员节约意识显著提高。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77.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0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7134.2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936平方米,业务用房71.29平方米,其他用房5127平方米。共有车辆13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 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 台、其他用车6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17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和县级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价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总额的0%。
2、绩效自评价结果
我办自评价项目0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0万元。执行数合计0万元,完成预算的0%,绩效自评价平均得分0分。
八、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