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城区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城区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城区

2018年9月10日

 

 

 

  

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带领社区党员群众完成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抓好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间组织、社团组织、党建工作,做好社区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和群众工作,组织社区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三)协调驻社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参与、支持驻社区建设,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

(四)负责社区内暂住人口,无工作单位的社区居民中的党员、离退休人中党员、尚未分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

(五)负责社区内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支持物业管理部门搞好管理和服务。

(六)做好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代表社区居民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办理社区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社区建设的其它工作。

(八)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社区计生、优抚救济、下岗就业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城区办事处包括城区机关、10个社区和1个职业介绍所。城区机关内设:办公室、党群办、宣传办、信访办、安监站、计生办、公共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劳动服务中心、财务室、武装部、城区人大工委、关工委、工会、群团办等15个科室。

核定编制 22名。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城区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城区办事处本级一个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城区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城区办事处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公开01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745.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2.7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62.7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0.51万元。本年支出63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08万元,项目支出187.2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2.62万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6年相比,增加26.25万元,增加3.0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社区基础建设的投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公开04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96.5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5.71万元,增加19.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2.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75万元。本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5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3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36万元,占比为100%;外交支出0万元,占比为0%。

(1)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9.62万元,支出决算为4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5.73万元,支出决算为5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各项经费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45万元,支出决算为2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61名两委委员的住房公积金纳入了财政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开06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6.0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1.0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80.35万元,占比为95.5%;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9.94万元,占比为4.5%。

1、工资福利支出380.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2.31万元、津贴补贴41.9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10.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6.8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7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6.39万元、生活补助0.12万元、奖励金6.70万元、住房公积金29.69万元、采暖补贴2.90万元

3、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9.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9万元、水费0.57万元、电费0.32万元、差旅费0.18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其他交通费14.04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公开08表)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预算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预算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预算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0,比预算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2016年减少0.05万元,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减少0.05万元,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城区办事处部门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城区办事处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4万元,比2016 年减少13.54万元,降低)40.4%。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补发了2014年度12月至2015年度12月车改补贴;二是控制机关经费的使用。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城区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1938.9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781.17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157.79平方米。共有车辆0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台。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17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和县级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价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 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总额的0%。

2、绩效自评价结果

我局自评价项目0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0万元。执行数合计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牡丹江市东宁市城区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城乡社区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事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十二、其他支出: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东宁市城区办事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