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林业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林业

2018年9月10日

 

 

 

  

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林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地方性林业发展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特种用途林)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审核年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运输、销售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审核国有及集体森林采伐调查设计、更新造林设计;审核林木采伐许可证及更新、伐区验收合格证;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负责木材检查站初审;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报批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四)承担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和维护森林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拟定全县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经营、流转和林权管理工作,监督农村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拟定非国有林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全县野生动物、植物调查、监测; 

    (六)组织协调、提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审批县级林区施工野外用火和发放入山证明;检查指导、综合、协调森林资源保卫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及装备建设;负责全县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等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

    (七)指导、监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负责指导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检疫工作;核发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八)指导、监督全县林木种苗工作;初审天然、人工母树林抚育(卫生)伐设计及检查验收;负责林木种苗资源进出口、进出省的初审和林木良种审定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种苗运输工作,核发林木种子运输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九)编制全县森林经营方案;指导监督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封山育林、更新造林工作;负责制定天然林保护工程总体规划、项目的立项论证工作;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产业工作;审核珍贵树种抚育伐的调查设计;监督检查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监督管理县级林业基金和其他资金;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生态管护工作。

    (十一)指导各类商品林(用材林、薪炭林及特种用途林)和生态林培育、管护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推广和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木材销售工作;审核各林场提报的木材生产计划,核发整车运输证明;指导林业贮木场销售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林业局设置8个内设岗位。

(一) 办公室岗位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信访信息、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目标管理、保密保卫和职工福利等行政事务;职称评聘和教育工作;车辆检查及驾驶员年度培训工作;对贯彻执行林业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进行调查;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史志编写工作。

(二) 计财审计岗位

    执行会计制度,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准确记帐,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指导监督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其它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编制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编制全县年度林业生产计划指标;编制和上报下达全县年度林业固定资产计划;负责重点工程的预算、决算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林业系统各类统计报表、执法检查和统计年鉴的编制工作;负责编报及审批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按有关规定上收林业基金;负责专项资金和各项贷款的使用管理;审核林业生产,事业资金和贷款计划及会计决算;负责省、市、县及外资项目等专项资(基)金和局直属单位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收支管理。

(三) 森林资源管理岗位

    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跨县跨行业的林权争议;依法对占用、征用林地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的管理工作;制定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木材检查站设置规划并负责审核、监督检查;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审核各林场木材生产计划和整车(船)运输证明;负责全县林政稽查工作;指导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繁殖、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狩猎工作;负责全县以野生动物和森林景观为主的自然保护区的组建、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管理);组织实施森林资源调查、统计、建立档案、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对全县森林的三类经理清查的指导汇总;组织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运输、销售、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组织指导划定防护林、用材林、特种用途林、经济林、薪炭林;负责年度造林审查、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和森林资源的统计分析及各类作业成果的审核工作;新成林资源验收及管理伐区拨交与验收工作;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科技营林生产岗位

    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审核和监督执行森林经营方案,协调落实生产计划;组织森林抚育、林分改造、主伐利用、经营采伐、人工林解放等伐区作业调查设计和审批工作;组织更新造林、飞播、封山育林、速生丰产林、红松兼果林培育等营林生产调查设计及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国营林场苗圃建设;组织报批森林公园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林业接续产业、木材综合利用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建林业接续产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待建项目申报,争取贴息贷款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成果的初审、申报、推广应用和科技信息服务工作;负责林学会的日常工作及学术交流研究。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五)行政审批岗位

    承担县林业局行政审批职能及管理服务职能;负责临时占用林地、林区建设项目、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负责审批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林权证;负责核准发放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运输)许可证;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

(六)森林防火岗位

    东宁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协调全县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森林防火专业队伍的培训、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扑救森林火灾的调度指挥工作和协调扑救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七)人事劳资岗位

    负责局机关及局直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内职工工资制定、工资津贴调整;负责办理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工作,负责林业技校招生及全县林业职工培训、晋级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工人的考核、奖惩、调动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八)党群岗位

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基层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基层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党委文件和党的会议筹备工作,负责全局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工作,负责林业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抓好林业系统职工的民主参政议政工作和职工福利工作,负责全林业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监督林业生产及安全生产工作。机关党的机构和纪检、监察等机构按党章和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林业局共有编制54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4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380人;经费自理编制92人。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林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林业局本级和所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市林业局

3

东宁市森林公安局

2

东宁市林业局(本级)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公开01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701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3.5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39.39万元。本年支出541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53万元,项目支出4723.8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38.63万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6年相比,减少574.65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4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013.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334.08万元,增长93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收支没有纳入预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13.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33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5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4.3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734.85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924.16万元,占比为17%;农林水支出4438.3万元,占比81.97%;住房保障支出51.88万元,占比为0.9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79.5万元,支出决算为541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没有纳入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6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0.5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1.0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96.64万元,占比为71.9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38.64万元,占比为5.59%

1、工资福利支出496.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6.44万元、津贴补贴159.3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9.4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1.44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38.64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4.5万元、交通费9万元、专用材料费25.14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8表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74万元,年初预算数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74万元,比2016年减少2.26万元,原因为压缩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林业局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10台,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6万元,比2016 年减少96.84万元,降低6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劳务费和专用材料费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647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275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198平方米。共有车辆10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其他资产207万元。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2017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和级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价项目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3.81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总额的100%。

2、绩效自评价结果

    我办自评价项目12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4723.81万元。执行数合计4723.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主要产出和效果: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由于林业项目投资周期较长,而且资金主要投向生态保护恢复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短期内没有经济效益。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需要大量的人力,当地村民就业增收有很大的带动作用,也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此项目地实施,对保护生态效益的充分发挥、及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安全,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提高扑火人员的战斗力发挥了巨大作用。项目的实施目的是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分的卫生状况,对改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生态效益也会有很大的提升。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对地方经济和林业产业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尤其是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对稳定林业职工正常的生产、生活,保护森林生态效益,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实施森林抚育使林分质量有很大提高,林分空间适当,干型优良的目标树、辅助树等得以健康生长,林下灌木杂草也能正常生长,这对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维持生态系统平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采伐作业质量指标未能达到100%,主要是各别伐区存在干扰树漏采的现象。整改措施是对漏采的干扰树进行及时采伐和清理。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未达到100%,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够,部分村民对项目的意义不十分了解,需要各乡镇林业站加大宣传力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要更加严格管理,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更加细致,认真地完成使用专项资金。高质量完成项目资金的使用。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经评价,东宁市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综合结论是,所有的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并在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可持续影响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八、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林业2017年度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五、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 林业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八、 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十二、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示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