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及有关情况说明
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目 录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表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五)承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东宁市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8个委室,分别是: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林工作委员会、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核定编制24名。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本级1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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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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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62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619.76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04万元。本年支出63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9万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621.26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84.91万元,增加15.8%。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630.32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93.97万元,增长17.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调整工资;二是2017年全省规范性文件现场会在东宁市召开致使经费同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619.7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3.41万元,增长15.6%;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603.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8.45万元,增长17.2%。增长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调整工资;二是2017年全省规范性文件现场会在东宁市召开致使经费同比增加;住房保障支出为25.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15万元,增长19.5%,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整。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9.7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3.41万元,增长15.6%。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8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37万元,占比为96.0%;住房保障支出25.45万元,占比为4%。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515.02万元,支出决算为60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调整工资。
(2)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33万元,支出决算为2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人员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0.4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5.8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7.46万元,占比为44.6%;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25.89万元,占比为5.1%。
1、工资福利支出227.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7.08万元、津贴补贴65.7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1.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4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25.8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25.89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原因为压缩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0.17万元,完成预算的95.1%;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07万元,完成预算的97%。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25万元,比2016年增加2.53万元,原因是2016年度所有出国费用在外事办一起列支,致使2017年度“三公”增加2.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33万元,增加3.33万元,原因2016年度所有出国费用在外事办一起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0万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减少0.79万元,原因为压缩经费支出。
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2个团组,22人次,与上年相比增加,因为此项支出2016年在外事办列支;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17批次,136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0.79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9万元,比2016 年减少22.31万元,降低46.3%。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是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5.89万元, 由于2016年补发2014年12月—2016年7月车改,致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同比下降。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0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台、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其他国有资产为28.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8.53万元、资产分布在(通用设备25.0万元,家具用具3.53万元)。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办对2017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和县级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价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总额的0%。
2、绩效自评价结果
我办自评价项目0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0万元。执行数合计0万元,完成预算的0%,绩效自评价平均得分0分。
八、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