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东宁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及有关情况说明
政协东宁市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目 录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政协、省政协所做的决议,为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责服务。
(二)、组织实施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三)、负责市政协各种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负责政协委员视察、调查、评议、参观、学习、座谈、研讨、编辑文史资料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五)、收集整理政协委员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六)、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研究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方面的新方法、新渠道,总结政协工作经验,搞好市政协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七)、负责市政协对外友好交往,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络工作。
(八)、负责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九)、负责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政协工作的联系、协调和配合。
(十)、负责市政协机关的行政事务、接待服务、财务经费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协权限范围内的干部人事任免工作。
政协编辑部主要负责《东宁政协》刊物的策划、编辑、版面设计、文字校对、订阅和发行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政协东宁市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市政协设提案和文史学习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联络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14名。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政协东宁市委员会2017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本级1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政协东宁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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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政协东宁市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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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389.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8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2万元。本年支出38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82万元,项目支出45.8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93万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6年相比,减少13.01万元,减少3.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3.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5.02万元、项目经费减少10.7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92.6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51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交通费补贴的支出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9.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6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7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27万元,占比为95.72%;住房保障支出16.44万元,占比为4.28%。
(1)一般公共服务年初预算为369.06万元,支出决算为36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控制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4.07万元,支出决算为1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8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4.32万元,占比为39.76%;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7.56万元,占比为5.20%。
(1)、工资福利支出134.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45万元、津贴补贴34.7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4.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7.99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08万元、手续费0.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6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部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增减变化。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23万元,比2016年增加2.23万元,原因为2017年的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部门没有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部门没有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部门没有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2.23万元,增加2.23万元,原因为2016年的接待费由接待办结算。
本部门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政协东宁委员会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6 万元,比2016 年增加15.02万元,增加591%。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以前年度车改补贴。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政协东宁委员会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0 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 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台、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部门对2017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和县级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价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 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总额的0%。
2、绩效自评价结果
我部门自评价项目0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0万元。执行数合计0万元,完成预算的0%,绩效自评价平均得分0分。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与部门预算要求相同,除此之外,部门决算的名词解释还要与部门预算名词解释相对应。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用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班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招待、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一、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