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章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煤炭的法律法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护全市煤炭资源,促进和保护煤炭行业的发展;对全市的煤炭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

(二)对全市煤炭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驻矿安监员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和入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负责各煤矿作业规程的审批;研究拟定全市煤炭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新建煤矿和重大技改项目进行审查;掌握和分析全市煤炭工业发展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煤炭资源经济技术,提供技术服务;对全市煤炭生产发展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五)组织制定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分析、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问题。

(六)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设个部门:办公室、生产股、煤炭检斤收费站、安监站、瓦斯监控中心、培训中心、矿山救护队、监察室八个部门。局里核定编制在职1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0人;退休3人。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本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东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

3

 

2

 

4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章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228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9.0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4.74万元。本年支出172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80万元,项目支出1524.7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13.29万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6年相比,增加681.85万元,增加43 %,主要原因是煤矿关闭井补偿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89.0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36.28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煤矿关闭井补偿金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9.0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36.28万元。增长5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0.5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67.73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402万元,占比为23.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04.96万元,占比为75.8,住房保障支出13.55万元,占比为0.8%

(1)节能环保支出(类)。2017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2万元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煤矿关闭井补偿金拨付于我局增加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7年初预算为54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96万元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33%。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煤矿关闭井补偿金拨付于我局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0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4%。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汇缴公积金比率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2.2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4.97万元,占比为79.15%;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40.84万元,占比为20.85%。

1、工资福利支出12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5.41万元、津贴补贴18.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0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40.84万元,主要包括:维修维护费24.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7万元、其他交通费9.3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77万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77万元,2016年减少0.07万元,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7.37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减少0.07万元,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10批次,6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8万元,比2016 年增加34.89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补发车改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764.8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64.85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3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台、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 0台(套)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2017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和县级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价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总额的0%。

2、绩效自评价结果

单位自评价项目0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0万元。执行数合计0万元,完成预算的0%,绩效自评价平均得分0分。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东宁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商业服务等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备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1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安监局2017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