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财政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打造“阳光财政”,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中心,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促进了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主动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信息员,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同时要求各科室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各科室和工作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运用载体,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我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将我局部门简介、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事指南、财政信息等逐一公示,设置了举报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办事的群众和部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通过印发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各种信息,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全局工作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

(三)规范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为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围绕新《预算法》和省财政厅打造“阳光财政”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各科室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备案等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各自贯彻意见,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我局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宣传栏等各种媒介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0余条,其中:公开政府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4条,组织预算单位公开预、决算信息142条,“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信息142条;财政工作动态50余条;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200余条,公告公示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二是公开成效不够明显。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为更好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各股室及时提供政府信息的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扩展范围,增加政务公开透明性。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积极探索,增强政务公开的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