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宁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之24

 

关于东宁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129日在东宁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树志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人大二届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组织收入377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其中税收收入31129万元、非税收入6615万元;全市支出2171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7.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等,收入总额245886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等,支出总额24363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25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入完成32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7%全市支出192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5%。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收入总额19562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加债券还本等,支出总额1952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入完成372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全市支出32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当年结余5226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9492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6974万元,专项债务17952万元,新增政府债券32840万元。截至2018年末,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212257.8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82757.8万元,包括: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04654.8万元、政府置换债券58544万元,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政府债券)19559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29500万元(绥芬河至东宁口岸连接线贷款)。

二、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服务大局增投入,全力支持“三大攻坚战”

一是支持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摸清全市政府性债务底数,制订《东宁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实施方案》,严禁政府及政府部门擅自举债、超概算建设、提供担保抵押,有效遏制了政府债务增量。二是支持精准扶贫攻坚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深入开展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扶贫、用水扶贫、产业扶贫等,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全年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惠及全市380户贫困户。三是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污水、大气污染、农村垃圾污染、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投入2518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治理;投入1170万元,用于水污染防治;投入2000万元,用于开发区管道、环境绿化以及污水厂项目建设;投入409万元,用于黄标车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投入1190万元,用于农村污染防治,发放秸秆离田、禁烧秸秆环境治理及农村室内厕所改造补助。

(二)挖潜增收聚财力,着力夯实财源基础

一是税收共治作用显现。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征管合力,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力度,从源头杜绝财政收入“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非税收入足额入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力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确保非税收入按进度入库,非税收入完成6615万元。三是资金争取成效显著。争取到位专项资金8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市财政收支压力。

(三)改善民生增福祉,倾力补齐民生短板

是持续提升工资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全面提高,全年增支3217万元。其中:滚动增资134万元,兑现人民警察两项津贴增资619万元,乡镇工作补贴增资323万元,公积金增资299万元,遗属补助增资35万元,班主任津贴增资18万元,机关事业去世人员抚恤金增资95万元,工伤保险33万元,兑现职称增资75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资925万元,新增人员增资661二是持续落实扶持“三农”政策。圆满完成“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436万元,补贴面积60.26万亩,惠及农民26443户;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582万元,惠及农民320户;拨付国有林场改革资金4108万元;拨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300万元;拨付2825万元,用于水利发展及特大防汛资金;拨付1319万元,用于绥阳雨润黑木耳大市场建设资金。是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1610万元,为2402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保障61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正常发放;拨付1940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复员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偿、在乡老复员军人补贴、死亡抚恤、伤残补助等抚恤安置资金;拨付4689万元,用于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7652名城乡困难群众及残疾人受益。四是持续助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拨付5601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惠及城乡群众18万人;投入825万元,补充公立医院改革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经常性收支差额;投入1078万元,保障国家十二类四十五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各项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顺利开展;投入467万元,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及独生子女补助,支持免费婚检孕检等计划生育项目顺利开展;投入425万元,用于妇幼保健院维修改造。五是持续加大教育文化投入。学前教育投入242万元,用于老黑山幼儿园、绥阳新农社区幼儿园等8所公办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投入996万元,用于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及设备购置;投入476万元,用于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及职业教育试点县建设;发放各类教育资助资金185万元,近3000名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受益;投入554万元,支持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文化免费开放以及群众文体活动开展;投入832万元,用于要塞抢险加固和要塞附属设施建设等。六是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887万元,用于城镇道路维修改造;投入3641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建设;投入782万元,用于第一中学新校区建设;投入750万元,用于虎豹公园消防安全工程建设。

(四)深化改革促规范,努力提升理财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法》,科学编制预算,及时分析和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打造“阳光财政”,在政府门户网公开政府、全市69家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率100%二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支付运行机制,规范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操作规程;进一步强化支出动态监控,累计办理“公务卡”2801张,报销金额76万元;为全市193家预算单位安装了用友U8财务软件,全面提高了财务人员工作效率、准确率,资金安全性得到进一步保障。三是深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出台了《东宁市直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市210台参改车辆进行了重新审核、拍卖。四是涉税信息平台开通运行。将全市38家涉税单位纳入涉税信息平台集中管理、动态监控,财税综合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是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对经济开发区管网及道路改造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供热配套等118个项目进行预(结)算评审,审核资金2.4亿元,核减资金3139万元,审减率13%六是高效运行政府采购。完成大肚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项目等政府采购项目937笔,采购金额1.56亿元,节约资金2936万元,节约率18.8%

2018年是全市财政运行最困难的一年,也是财政收支矛盾最大、最集中的一年,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我们清醒看到,全市财政工作仍存在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一是财政收入呈下滑态势,支柱税源日趋萎缩,因虎豹公园设立关闭域内煤矿,将严重影响我市财政收入;二是落实社会事业发展需求,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吃饭型财政”特征依然明显;三是偿还政府到期债务额逐年递增,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三、2019年预算安排意见

(一)2019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中央、省、牡丹江市要求,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严控财政金融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守好发展、民生、生态三条底线提供坚实财力保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预算编制将遵行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坚持统筹兼顾,支出预算在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前提下,保障公共服务、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重点项目支出。三是坚持集约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着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2019年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收入38876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30516万元,下降2%;非税收入8360万元,增长26.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等,收入总额148293万元。预计支出134913万元,加上解支出等,支出总额14829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收入4790万元,加转移性收入504万元,收入总额5294万元。预计支出5294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收入50934万元,支出45852万元,本年收支结余5082万元。

(三)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

1.持续聚焦重大任务,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坚决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政策;通过争取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财政收入等多种渠道,积极化解存量政府债务。二是坚决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分配资金,保证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落实财政兜底保障政策,扎实做好产业、就业、科技、医疗、教育扶贫工作,把“两不愁三保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坚决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秸杆焚烧和综合利用、绥芬河流域综合治理、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等生态治理项目的资金需求。

2.持续聚焦增收节支,全力壮大财政实力

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密切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的跟踪和服务,努力挖掘税收增长潜力,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不断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握虎豹公园、绥东试验区等国家、省市重点关注项目,积极争取资金、项目支持。三是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制度,统筹整合存量资金,保障民生、发展等重点支出需求。

3.持续聚焦经济发展,全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突出支持产业发展。紧紧围绕“产业项目建设三年”各项部署,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和引导撬动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统筹安排支持资金。着重支持煤炭、绿色食品等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巩固支柱产业地位,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继续支持电子商务、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发展,助推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科技、旅游、文化投入,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努力培植更多的财源增长点。三是加大力度招商引资。围绕口岸功能提升,着重支持互市贸易区、境外产业园区加快完善管理体制和服务功能,及时兑现财税优惠政策,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强化税收贡献导向,全力培育后续财源。

4.持续聚焦以人为本,全力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一是支持乡村振兴计划有序实施。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因地制宜推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进一步支持美丽宜居型行政村、农村改革、农村股份合作社经营等发展建设。二是推进科教文卫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保障学校设施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重点项目投入,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补助资金;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积极支持各项文化活动开展;落实好城乡居民医疗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加大对公益性医院的投入力度,为推进健康扶贫工程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严格落实养老金、城乡低保、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等各项补助政策,加强对特困人员、残疾人的兜底保障;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四是支持法治东宁和平安东宁建设。加强“七五”普法、信访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经费保障;助力应急体制改革,保障安全生产应急体制建设经费,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东宁”、“平安东宁”建设。

各位代表,2019年全市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东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2019年东宁市政府预算表.xls

2019年东宁市政府债务公开(1).doc

2019年三公经费说明.docx

扶贫资金说明.docx

转移支付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