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东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宁县农业开发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发〔2002〕45号),东宁市农业开发办主要职责为:
1)监督检查指导国家、省、市农业开发有关方针、政策及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2)研究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发展战略,编制上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统一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款、借款、有偿资金回收、财务核算及决算。
4)组织考察、筛选、论证农业开发项目,按规定和程序向省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和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扩初设计初审和省批准立项以及对已竣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自验,接受省、市验收。
5)负责实施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的管理工作;实施资金专户存储,专帐核算和专款专用工作。
6)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收集和积累有关信息资料,提供信息服务。
7)研究制定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外资的总体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8)负责与省、市及有关部门的协调,落实各项农业开发资金,监督检查到位使用情况。
9)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总体思路和管理机制;指导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战线各类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和省、牡丹江市农业开发办授权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18年末,开发办本级编制数6人,年末实有5人,离退休4人;下设综合股、项目股、文秘综合职能股、财务股4个职能岗位。
(1)综合股:负责编报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年度计划,工作人员1人。
(2)项目股:负责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人员1人。
(3)文秘综合职能股:负责办公室文秘、文件处理、档案、调研、督办、信息宣传等单位日常工作,工作人员1人。
(4)财务股:负责资金的合理使用,计划支出。工作人员1人。
三、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2019年纳入本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市农业开发办本级。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东宁市农业开发办 |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参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附表7、附表8、附表9、附表10、附表11、附表12。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收支总预算50.70万元,比上年增加8.2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预算50.7万元,比上年增加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7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预算50.7万元,比上年增加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万元,占1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7万元,增加8.2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7万元,增加8.24万元,具体为:
1.2130601机构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46.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25万元,增加19.7%。
2.2130699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2019年预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
3、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3.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9万元,增加26.4%。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5.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67万元,津贴补贴12.8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6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6.0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02万元,住房公积金3.75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0.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09万元,水费0.15万元,邮寄费0.10万元,国内差旅费0.26万元,培训费0.31万元,福利费0.0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3.83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7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5.9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34.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06万元,住房公积金3.75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0.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0.64万元,培训费0.3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3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3.83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已车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及核定标准无变化。
十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0.96万元,比2018年增加0.21万元,增加2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1名。其中:
办公费0.09万元,水费0.15万元,邮寄费0.10万元,国内差旅费0.26万元,培训费0.32万元,福利费0.04万元。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宁市农业开发办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总额0万元。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其他国有资产2.9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967万元,资产分布在通用设备0.917万元、家具2.05万元。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2019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指省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