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9】13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19】19号)文件要求,东宁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室将于2019年6月到10月,对有关单位进行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现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6月至10月,相关单位被检查的具体日期以检查通知书为准。
二、被检查单位
东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东宁市三岔口镇人民政府。
三、检查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是否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等。对于选取的代理记账机构,重点执业质量、设立条件等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有针对性地打击蓄意造假、编制多套报表、调节粉饰利润、偷逃税款和利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检查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必要时可以追溯相关会计年度或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四、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自即日起6月至10月。相关单位具体检查时间会在被检查单位具体位置再次公示,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问题,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检查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
地址:东宁市财政局415监督检查室
电话:5821901 (来电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联系人:张先生、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