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养老机构备案
日期:2020-05-15 发布人:民政局王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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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东宁市民政局
设定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 民函(2019)1号
申请条件:从事养老服务业并取得工商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组织和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办理流程:1、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到民政局福利办提出备案申请2、福利办审核其提供的工商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3、填写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4、发放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之书。
办理材料:1、工商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法人身份证3、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是否收费:否
办理地点:东宁市民政局福利办
联系电话:3639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