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行业许可证申办条件

日期:2019-06-27  发布人:公安局姜琳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3821


     

一、特种行业许可证申办条件

(一)有符合条件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二)有符合条件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营业设施;

(三)场地应当与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保持安全距离,场地的布局和设施符合消防安全和其他有关安全的要求;

(四)由治安管理制度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不得与居民共用一个楼门通道。

二、申报材料

    特种行业行政审批申报材料采取全市一把尺的标准,以下申报目录,将作为全市各级档案检查的统一依据。材料齐全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材料不齐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后再予以受理。

    (一)旅馆业

1.申领公安机关提供的《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申请表》;

2.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拟任法人代表(经营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协议;

5.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

6.旅馆客房数、床位数,楼宇和技防设施分布、安全通道及主要功能区、营业场所平面示意图及门面照片。

7.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典当业

    1.申领公安机关提供的《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申请表》;

    2.《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非法人代表自行办理的,须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协议及消防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5.典当行经营场所建筑结构图和包含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消防设施位置分布图的营业场所平面图;

    6.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经营活动的安全制度;

    7.治安保卫组织名册(含聘请不少于1名专职保安人员,提供其上岗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章刻制业

1.申领公安机关提供的《公章业特种行业许可申请表》;

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营业场所平面图;

    5.具备治安和消防安全防范制度及设施的证明。

   三、申报硬件标准

(一)旅馆业

1.必须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有熟悉掌握系统操作的前台登记、管理人员。

2.消防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消防安全必须通过消防部门的安全验收。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设备和两个以上出入口;

3.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旅馆客房的门、窗必须符合防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其中二星级以上旅馆或者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必须另外设有寄存室和存放大宗现金或贵重物品的保险柜(箱);

4.房屋建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固定、合法的营业场所,房屋建筑质量必须依法通过有关单位或部门的安全验收;

5.安装必要的监控设施。前台、出入口、各楼层通道及停车场须装有安全监控设备,楼层通道监控全覆盖,监控资料保存30天;

提供休息宿夜的浴室除了应达到以上硬件条件外,还应当对洗浴人员储物衣柜实行双锁管理。

(二)典当业

    1.经营场所内设置监控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监控探头需安装在大门外墙、金库、营业柜台、经营场所的主要通道和公众区域等重要部位;

    2.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营业柜台与外界应安装防弹玻璃。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与非现金业务区之间应采用从营业区内部开启的防盗安全门或防盗防火门;

    3.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金库内墙均应覆盖四面钢板;

    4.防护设施及报警装置。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所有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栅栏。每个营业柜台应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紧急手动报警装置。金库内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5.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灭火器不少于4只、应急灯不少于2只、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志)

    6.安装符合要求的典当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三)公章刻制业

    1.具备存放成品公章的保管库房或者保险箱(柜);

2.具备符合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设施;

3.具备必要的治安防范和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

4.使用印章机器所匹配的印章软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241-2000 )要求,并能熟练操作刻制设备,独立完成公章制作。

 

 

事项名称: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办理机构:东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3-3673851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初审——核定——核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