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办理程序及佐证材料

日期:2019-06-28  发布人:老黑山镇  作者:鲁承起  来源: 浏览量:4426
独生子女办理程序及佐证材料
事项名称:独生子女办理程序及佐证材料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
申请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子女)
办理材料:一家三口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一家三口二寸合影照片4张
办理地点:老黑山镇政府
办理机构:老黑山镇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453-3771976
办理流程:1、【初审】申请人携带所需的证件和佐证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村计生专干处填写申请表,开具证明,村委会盖章、村领导签字。
2、【复审】镇计生办查看材料原件,留存材料复印件
3、【办证】材料合格后,办证
备注:1、子女不满18周岁的,应提供农商行个人结算账户号。2、离异家庭的,需携带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䘮偶的携带死亡证明或者户口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