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名称:权限内个体人员网上参保
二、 办理依据
名称:《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三、 实施主体
东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 实施对象
本行政区内的个体参保人员
五、申请材料
1、所需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
(2)农村户籍、外省户籍人员提供房照或营业执照副本(打工的提供打工地点的营业执照和证明)或社区居住及从业证明。
2、办理流程
(1)用户在电脑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后进入个人首页,点击左上角的“我的申请”;在“我的申请”界面中点击“个体人员参保”;仔细阅读业务说明,了解相应要求后点击“已了解,继续办理”;对相应项目进行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本人注册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按照提示要求上传相应的业务要件,点击“上传完成”完成业务操作,等待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2)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业务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完成系统操作。
(3)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l.lss.gov.cn),在首页功能栏中的“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直接在“网上服务大厅”或黑龙江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网(http://hl.lss.gov.cn/si)办理业务。“龙江人社”手机APP支持安卓和iOS系统,用户可以直接在手机上注册使用。
六、办结时限
系统使用时间:每月1-25日
七、是否收费
不收费
八、咨询电话
0453-368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