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18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黑财指(社)2018[31]号文件)要求,我市财政局于2018年1月3日收到省财政厅下达2018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其中5.1万元用于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生活,已于2018年1月10日全额拨付市民政局。
索引号 | xxgk201907267195 | 所属栏目 | 涉农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9-07-26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机构分类 | 财政局 | 体裁分类 | 重点工作 |
文 号 | 信息格式/语种 | DOC |
关于提前告知2018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