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直机关工委主要职责、内设岗位和领导信息

日期:2022-08-18  发布人:机关工委王欢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970

市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指导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武装工作。

(十二)协助“两新”工委管理列入与行政脱钩范围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统筹负责市直各单位业务主管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和党务干部。

(十四)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

 党建办(宣传办)、办公室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梁福全(书  记)主持市直机关工委全面工作。

 高兴凯(副书记)统筹机关党建整体工作,分管组织工作,承接包括市委办在内的党的工作。

 李伟东(副书记)分管办公室、工会、妇联、老干部、目标考核、机关党支部及承接政府相关部门工作。

 何甜甜(副书记、武装部长)分管武装、政法、统战、能力作风建设工作。

 蒋旭霖(纪工委书记)分管宣传、纪检监察、精准扶贫等工作。

 办公地址:东宁市党政办公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53-363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