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局2019年8月7日收到2019年农业生产抗旱救灾资金(黑财指(农)【2019】323号)350万元,于2019年8月12日全额拨付到东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要用于:抗旱浇灌用水、用电、用油补助以及因灾毁种补助、苗情转化升级等方面。农业生产抗旱救灾资金依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审【2017】37号)文件进行管理和监督。
索引号 | xxgk201908124752 | 所属栏目 | 涉农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9-08-1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机构分类 | 财政局 | 体裁分类 | 重点工作 |
文 号 | 信息格式/语种 | DOC |
我市财政局2019年8月7日收到2019年农业生产抗旱救灾资金(黑财指(农)【2019】323号)350万元,于2019年8月12日全额拨付到东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要用于:抗旱浇灌用水、用电、用油补助以及因灾毁种补助、苗情转化升级等方面。农业生产抗旱救灾资金依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审【2017】37号)文件进行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