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东政办发〔2018〕2号
- 分类: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2018-04-12
- 名称: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 文号:东政办发〔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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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发〔2018〕2号
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向市政府交办议案2件,人大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133件;市政协向市政府转交政协提案47件,社情民意21件(以下简称提案);2012—2017年未办结代表建议71件。涉及经济发展、环保建设、科教文卫、农业农村、群众生活等各个方面。经过市政府研究,所有建议和提案均确定了承办和协办单位,现将这些建议和提案分解下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今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目标要求是:与代表、委员见面率100%,办结率稳中有升。其中,A类建议(已经解决的建议)比例达到50%以上;B类建议(正在解决的建议)和C类建议(纳入规划的建议)比例达到40%以上;D类建议(暂时无法办理的建议)比例不超过5%。
二、办理程序
今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共分为3个阶段。
(一)准备计划阶段(通知下发日—5月30日)
内容: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在接到交办的建议和提案后,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制度,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跟踪落实”的责任机制。同时,及时与代表和委员取得联系,通过邀请座谈或登门访谈的形式征求办理意见,结合单位职能,形成详实的《办理工作推进计划》,并在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的联席会上审议通过。
要求:①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要共同参与意见征求、推进计划撰写和会议审议等内容。②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责任归属有异议的,在交办之日起10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征得市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后,改签其他单位办理,不得自行转交其他单位或搁置不办。
(二)推进落实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内容: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进计划,落实好建议提案要求。普通建议和提案每季度集中向代表和委员通报一次办理情况;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每月向代表、委员以及领衔督办的人大、政协领导报告一次办理情况。主办单位每月至少要撰写两篇工作信息,并进行网上公示,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群众的监督。
要求:①普通建议和提案季度办理情况的通报,要经代表或委员签字后,由主办单位留存备查;重点建议和提案月办理情况的报告经代表、委员以及领衔督办人大政协领导签字后,抄送至市政府办公室。②每月两篇的工作信息电传至电子信箱。(党政办公中心0607室,联系人:王月波、王博,电话:3635930、3670607,邮箱dnszfjyta@163.com)
(三)年度答复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内容: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将本年度建议提案最终办理结果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代表或委员送达,并填写《答复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反馈意见单》(附件2)。并将办理情况的正式文件、电子稿以及反馈意见单,分别报市政府办公室0607室和市人大1110室。(政府办联系人:王月波、王博,电话:3635930、3670607,邮箱dnszfjyta@163.com;人大办联系人:于洋,3631043)。
要求:①重点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要经市政府主管领导把关后,再向代表或委员送达。②办理情况要写明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结果,并在文件后标明类别,已经解决的问题用“A”标明,正在解决的问题用“B”标明,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用“C”标明,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用“D”标明。③办理情况的正式文件和反馈意见单要同时加盖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公章,否则年终考评予以扣分。④办理情况要注意用数字和成绩说话,不能用想法代替成绩,用计划代替成果,没有实际内容的答复件,年终考评酌情扣分。
(四)督办考核阶段(全年)
内容: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联合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不定期检查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并在年末开展“回头看”活动,并按照《东宁市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考评办法》对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并纳入全市绩效目标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班子领导集体研究;二是必须主动与代表、委员见面,当面征询办理意见;三是必须明确1名领导和1名承办人员具体落实。
(二)要双管齐下,注重配合。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组织与代表或委员的座谈交流活动,共同接受代表、委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向代表和委员进行答复。
(三)要严格时限,强化办结。主办单位要严格建议、提案办理时限。正式答复件务必于9月30日前报送;代表或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要做好再答复、再办理工作。
(四)要用语标准,规范行文。承办单位在答复过程中,用语要谦虚、诚恳,坚决避免口气生硬、态度恶劣、对代表和委员指责嘲讽等情况。同时,严格遵守答复文件格式。一是有专门的答复文号;二是有主要领导签发;三是落款加盖公章;四是建立完整的档案。
(五)对2012至2017年未办结的人大建议。市政府将采取滚动办理的方式,继续进行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承办部门要将遗留建议与新交办的建议同等对待,查找档案、尽快与当年的人大代表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答复和办理落实工作。
附件:1、建议(提案、社情民意)答复格式
2、答复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反馈意见单
3、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任务分解表
4、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社情民意承
办任务分解表
5、2012—2017年代表建议任务分解表
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附件1 建议(提案、社情民意)答复格式
(主办单位文件头)
对××年人大(政协)第×号
建议(提案、社情民意)的答复
代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提案、社情民意)收悉,现答复如下:
(主办单位落款并盖章)
(协办单位落款并盖章)
2018年 月 日
主办单位承办人: 联系电话:
主办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理结果分类:
附件2
答复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反馈意见单
代表(委员):
您提出的〔 〕号建议(提案),现已答复完毕。您对答复是否满意或者有何意见请填在下表内,对不满意的我们将重新办理。
主办单位承办人:
联 系 电 话:
(主办单位落款并盖章)
(协办单位落款并盖)
2018年 月 日
反 馈 单
代表、委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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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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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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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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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