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加强我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东宁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申 奥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黄书文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鲁光发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兆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迎东 市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王雪松 市商务和口岸局局长
王守斌 市金融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王殿武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卢俊成 东宁市法院院长
卢晓岩 市公证处主任
石 扬 东宁市检察院检察长
刘振晖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孙 胜 东宁镇政府镇长
孙 野 东宁税务局局长
李 冰 绥阳镇政府镇长
李树志 市财政局局长
吴殿奎 道河镇政府镇长
张 磊 老黑山镇政府镇长
张国昌 大肚川镇政府镇长
张雷虹 人民银行东宁支行行长
周炎楚 市经开区主任
姜云峰 三岔口镇政府镇长
郭建新 市发改局局长
崔晓东 市纪检监委副书记
梁国强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克峰 市统计局局长
管成刚 市住建局局长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刘振晖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改局局长郭建新同志、市财政局局长李树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若有人事变动,按照职位自动调整更新,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机制
东宁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临时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
东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