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局2019年10月22日收到2019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11851.14万元(黑财指(经)【2019】393号),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每亩255元,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每亩30元,地表水灌溉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每亩133元,于2019年10月23日依据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水务局确定的补贴面积全额拨付到东宁市各乡镇粮食补贴资金专户向补贴对象进行发放。各乡镇依据东宁市2019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东财联【2019】183号)进行管理和使用。
索引号 | xxgk201911067102 | 所属栏目 | 涉农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机构分类 | 财政局 | 体裁分类 | 重点工作 |
文 号 | 信息格式/语种 | DOC |
我市财政局2019年10月22日收到2019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11851.14万元(黑财指(经)【2019】393号),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每亩255元,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每亩30元,地表水灌溉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每亩133元,于2019年10月23日依据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水务局确定的补贴面积全额拨付到东宁市各乡镇粮食补贴资金专户向补贴对象进行发放。各乡镇依据东宁市2019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东财联【2019】183号)进行管理和使用。